环保部:木材加工及人造板行业有关环保政策

  
  • xiaoz   木材码头APP  
  • 2018-09-17 13:48:33
    【导读】一、关于木材加工和人造板企业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干燥尾气是利用锅炉、热风炉产生的热烟气,掺混一定量的新鲜空气,对木材纤维、刨花、板材等进行干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包括燃料燃烧产物(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木...

    一、关于木材加工和人造板企业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

    干燥尾气是利用锅炉、热风炉产生的热烟气,掺混一定量的新鲜空气,对木材纤维、刨花、板材等进行干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包括燃料燃烧产物(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木粉尘、木材自身释放的一些有机物等,若施胶后干燥,则干燥尾气中还含有胶粘剂挥发产生的大量有机成分,如甲醛、酚类等。在木材加工和人造板生产过程中,应根据废气产生来源和性质的不同,执行不同的排放控制要求。


    对于热力中心动力锅炉直接排放环境的废气,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对于将锅炉产生的热烟气引入干燥工序的,干燥尾气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我部正在制订《人造板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该标准发布后,按其要求执行。地方有更严格排放控制要求的,按地方要求执行。

    二、关于木材加工剩余物作为燃料的管控要求

    环保部鼓励对木材加工和人造板生产废渣进行综合利用。对位于城市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的企业,燃用生物质燃料(包括树木、秸秆、锯末等)应根据《高污染燃料目录》要求进行管控,必须使用配置高效除尘设施的专用锅炉。燃用废料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物质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二条和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进行管理和处罚。

    三、关于环保设施升级改造项目的提升标准

    为推动人造板和木材加工行业绿色健康发展,避免短期内二次改造风险,建议在实施人造板工业环保设施升级改造专项项目过程中,结合国内外先进环保技术、装备及标准控制要求,从严把握,参照目前正在制订的《人造板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要求进行改造。环保部将加快相关标准制订,配合大力推进人造板和木材加工行业环保设施升级改造,推动打造一批标杆企业,促进行业绿色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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