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一刀切”是环境与经济双输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 xiaoz   中国环境新闻  
  • 2018-09-14 08:12:22
    【导读】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 吴舜泽 黄德生生态环境部近日发布《关于生态环境领域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严格禁止“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的敷衍应对做法,坚决避免以生态环保为借口紧急...

    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 吴舜泽 黄德生

    生态环境部近日发布《关于生态环境领域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严格禁止“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的敷衍应对做法,坚决避免以生态环保为借口紧急停工停产等简单粗暴“一刀切”行为,严格依法依规监管,切实推动高质量发展。文件旗帜鲜明地坚决反对“一刀切”,旗帜鲜明地坚持严格依法依规监管,针对性强,意义重大。

    各种形式的“一刀切”都不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初心、本质和主流

    环保“一刀切”就是指不分青红皂白,不分是违法还是合法,一律对企业进行关停的做法。部分地方搞的环保“一刀切”,以及打着环保旗号搞的其他“一刀切”,数量虽不多,但简单粗暴、影响恶劣。分析来看,地方环保“一刀切”具体行为,从表现形式和行为主体的动机来看,主要表现为以下5类具体情形,要时刻警惕,坚决杜绝。

    一是平时不作为,临时抱佛脚,突击整改“一刀切”。一些地方平时不积极认真抓好生态环保工作,对国家或上级部门有明确时限要求的重点任务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和实质性的推动,在完成时限即将到来甚至面临问责压力时,才进行突击整改,整改要求的时限短、急,有时还往往脱离实际规律,实为懒政。如某县在近两年时间内没有真抓实干、狠抓落实,未能按照《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时限要求,依法分批有序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督察组入驻前突击关停养殖场,督察组入驻当月“一刀切”关闭搬迁绝大部分养殖专业户。

    二是责任不落实,“掩耳盗铃”式停业,逃避问责“一刀切”。一些地方政府缺乏担当,履职不到位,导致问题长期积压,当面临上级督察时,仓促应付检查地采取“一刀切”措施,把问题通过临时关停方式“藏”起来,检查组一走,污染还是照旧,完全背离了通过督察检查帮助地方解决问题的初衷,也必然造成污染反弹。这实际上是典型的搞花架子、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如某地一直未对汽修经营户中部分“无证经营”行为进行查处,也未指导更换新经营许可证,且对喷漆废气治理设施、跑冒滴漏等问题的日常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在中央环保督察入驻时,为掩盖问题、免担责任,错误地要求所有经营户一律停业整改。

    三是难题不解决,披上“环保”外衣,借题发挥乱作为“一刀切”。一些地方其他方面的历史遗留问题多、难题累积未解决,不是通过日常工作循序渐进去解决攻克,不是通过针对性的深入细致调查去查找问题根源去攻克,而是打着污染治理或环保督察的旗号,采取“强制手段”或施加“隐形压力”,扩大打击面,提速加码,实为典型的官僚主义。如陕西彬州市以治污降霾名义设立车辆冲洗站乱收费问题,行乱作为之实,不但没有产生治污降霾效果、解决大气污染难题,反而产生了恶劣的社会影响,给国家正常的环境执法行动抹黑。

    四是标准不明确,以点概面,连带打击“一刀切”。一些地方工作不务实,对国家或上级政策理解掌握不到位,未制定明确、可操作的标准和要求,以点概面、以偏概全,发现个别和局部问题,即对整个行业或整个区域所有企业“一刀切”关停整顿,这实际上是一种乱作为。如在强化督查过程中发现有大蒜加工企业未按照要求加装烟气抑尘装置,当地政府即对26家大蒜加工企业实施查封、断电,部分已经按照前期整改要求完成整改的企业也被要求停产。这些所谓的“先停后治”“先停再说”“一律关停”“以停代治”,看似态度坚决、力度很大,无论企业大小、是否违法违规排放、是否具备改造条件,不分类别对相关行业企业一律实施关停整治,实质上反映了执政能力的不足、本领恐慌,造成“误打误伤”。

    五是施策不科学,不分类指导,要求不切实际“一刀切”。一些地方分类不合理,缺乏严格规范的合理性和可行性论证,造成整改整治措施不切实际,是一种惰政的体现。如一些地方制定实施的错峰生产方案,不根据环境绩效水平对不同企业分类施策,按照统一比例关停企业,导致错峰生产对改善环境质量的效果打了折扣,也鞭打快牛。与此相反,有些地方对于达标企业,按照环境绩效水平实施差异化的错峰生产,推动绿色转型,效果良好。

    凡此种种“一刀切”行为,本质上都是生态环保领域典型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是懒政、惰政、怠政、庸政的表现,是对环保督察执法的“高级黑”,既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不便,也违背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初心,还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切”掉了、透支了政府自身的形象和公信力。

    依法常态化严格监管是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关键一招

    企业偷排换取个体、短期、局部利益,是黑色增长,是不满足老百姓需求的增长,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侵蚀了公平竞争的环境,影响了高质量发展和创新发展,劣币驱逐良币,既影响当下,也影响长远,必须深化督察执法,为高质量发展腾出空间。

    同时,也应该认识到,对企业违法行为不在源头防治、当期治理,会形成企业违法得利、老百姓受害、政府兜底买单、生态环境受灾的恶性循环,社会总成本会放大,将来需要加倍偿还。所以,常态化依法严格环境监管有利于降低社会总成本,传递提升技术创新和管理水平的良性信号,倒逼绿色转型。

    调研发现,合规、技术进步水平高的企业欢迎依法依规常态化监管,认为这实质上是最大的公平合理,保护合法合规企业权益,为守法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环境,是对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推动。

    事实上,严格的环境执法督察,不仅没对经济发展造成负面影响,反而呈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协同共进的良好局面。国家层面,2017年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同时,全国经济增速同比上升0.2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同比提高0.6个百分点,工业企业利润同比增长21%。地方层面,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清理整治了6.2万家“散乱污”企业,整出了企业高质量、产业高水平、税收高贡献,促进了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实现了增产不增污。例如,廊坊文安县将2000家胶合板厂整合为100家,整合后年税收是原来的两倍以上;邢台市通过对2000多家板材产业整合搬迁、提档升级,腾出土地1.5万亩,土地增值收益100亿元以上。

    与“一刀切”“害群之马”完全不同,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正确打法应始终强调和坚持的是稳中求进、统筹兼顾、综合施策、两手发力、突出重点、求真务实,始终强调精准治理、严格规范,注重把握节奏和力度,既加强严格执法,又注重分类指导,努力平衡和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尤其是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倒逼作用,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新旧动能接续转化,既追求环境效益,又追求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让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于高质量发展,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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