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晚,从江县接到省委第四环保督察组转办环保投诉举报问题:反映从江县下江镇胜达活性炭厂排出臭味气体,影响居民生活。
接到转办环保投诉举报问题后,从江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第一时间批阅信访投诉案件转办件的办理,并召开专题工作部署会,分管副县长亲自作具体明确办理工作时限和要求:由环保部门牵头,工信、供电、安监等部门配合,组成工作组到实地开展核查处理工作。
8月14日上午,工作组深入胜达活性炭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核查。经核查发现:一是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二是该公司于2012年办理环评并得到批复,2017年已完成环境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并已备案;三是该公司2018年5月已委托贵州中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自行对废气排口进行固定废气监测,并得到《贵州中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报告》监测结果显示烟尘、二氧化硫等污染物排放均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四是该公司根据2018年6月13日县环保局下达的责令整改通知书,对生产厂区老化、破损的烟气管道进行更换和修补;五是该公司自行对相关环保设施进行技术改造及提升,目前静电除尘器安装的底座工程正在施工。针对调查核实情况,工作组督促该企业于2018年8月15日之前向从江县环保局提交技术改造实施方案及完成时限。
在下步工作中,从江县将进一步加大省委第四环保督察组交办件的跟踪督导力度,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环境健康权益。目前,此交办件的调查处理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县环保局将继续加大对该公司环境监管力度。(肖体双 陈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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