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初,浏阳发布了《浏阳市浏阳河流域500—1000米范围内畜禽养殖退出工作方案》(下称《方案》)。截至7月9日,一周内全市退出养殖场(户)达157户,涉及栏舍面积20938.91平方米。
政 策
根据《方案》,今年10月底以前,浏阳河浏阳段(含支流大溪河及小溪河)500—1000米范围内,栏舍面积在40平方米以上(包括具备养殖功能的空栏)或存栏生猪20头(含)以上、鸡500羽(含)以上、牛5头(含)以上、羊30只(含)以上的养殖场(户)全面退出畜禽养殖,并拆除养殖功能性设施。
“根据初步摸排,需要退出的养殖场(户)有2383户,栏舍面积约45.56万平方米。”浏阳市河长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畜禽养殖退出工作分为组织部署、退出拆除和验收奖补三个阶段,对2018年10月15日前主动退出养殖并拆除养殖功能性设施的养殖场(户),将按相关政策实施以奖代补。
行动
“我们替你寻找适养区的空栏把猪仔转移过去,等到猪仔长大可以出栏了,你再退出或者整改。”考虑到青草村一养殖户养了40头小猪仔,现在强制退养会造成较大损失,枨冲镇经发办副主任张树林为他想了一个两全之策。7月10日,该养殖户签订了退出协议。
领导干部责任到人、积极行动,并按照这样一种两全的退出手段推动工作,两天内,枨冲镇便有96户养殖场(户)签订了退出协议。
成 果
近年来,浏阳开展了以“整治养殖污染源,保护秀美浏阳河”为主题的浏阳河流域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浏阳河沿岸500米内退出规模养殖场(户)2548家,拆除栏舍42.79万平方米。在此基础上,浏阳市进一步出台了《浏阳市畜禽养殖区域划分办法》,全面调整畜禽养殖产业结构和布局。
今年3月至6月,浏阳大力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累计巡查发现问题3566个,主动发现并责令整改到位养殖场(户)2762个,退出养殖场(户)661个,退出养殖面积85869平方米,拆除养殖场(户)132个,拆除栏舍25644平方米,成效明显。
浏阳市浏阳河流域500—1000米范围内
畜禽养殖退出补偿办法
一、补偿依据
经乡镇(街道)审核,市河委办复核批准的《验收表》。
二、类别划分
按工商登记手续、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养殖用地审批(备案)手续、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四证”是否具备且有效;拆除时间是否在协议约定期内等条件分类。
三、补偿标准(上限):(元/平方米)
四、相关要求
(一)对退出养殖并拆除栏舍的养殖场(户),在以上标准框架内,根据其退养难度(如存栏多少)、房屋结构、设施水平等,结合实际制定阶梯式补偿标准,如无存栏(笼)比有存栏(笼)可低10—30元/平方米、土木结构房屋比砖木结构房屋可低10—30元/平方米、简单设施比专业化设施可低10—30元/平方米等。
(二)按本方案规定应该拆除,但拒绝签订协议、拒绝拆除且恶意抗拒行动的,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牵头组织,市直相关执法部门会同协作,依法依规组织强制拆除,不予补偿。必要时追究法律责任。
(三)各乡镇(街道)可按照“拆一建一”的原则,充分利用社会资本推动浏阳河沿岸500—1000米范围内养殖退出工作。若利用社会资本对退出养殖场(户)进行奖补,无需市财政奖补的,市财政将按应奖补到退出养殖场(户)金额的30%给予乡镇(街道)工作经费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