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河南这么多猪场遭到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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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7-24 18:02:00
    【导读】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第20批)   南阳市宛城区D410000201806150042   反映情况:南阳市宛城区红泥湾镇东连庄村典地洼自然村,有两个养猪场,占用基本农田,臭气熏天,污水横流。曾向当地环保...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第20批)

      南阳市宛城区D410000201806150042

      反映情况:南阳市宛城区红泥湾镇东连庄村典地洼自然村,有两个养猪场,占用基本农田,臭气熏天,污水横流。曾向当地环保部门反映过,一直未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反映的红泥湾镇东连庄村典地汪自然村,共有2家养猪场,分别是韦某养猪场、宋某志养猪场,均属于规模化以下养殖场。

      反映“两个养猪场占用基本农田,臭气熏天,污水横流”问题部分属实。经现场核查,韦某养猪场占地约3亩,土地性质属设施农业用地,场区建有三级沉淀池一座,养殖粪污经管道进入三级沉淀池,经沉淀发酵后用于土地消纳,不存在养殖粪污直排现象。宋某志养猪场占地约2亩,土地性质属设施农业用地,场区有三级沉淀池一座,但养殖粪污清理不及时且无消纳土地,养殖废水沉淀后直排场边沟渠。但两家养猪场都位于禁养区,属于关停取缔对象。2018年5月5日,宛城区红泥湾镇政府接群众举报,现场检查发现,两家养猪场均存在养殖废水外溢现象,当场下达了《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其缩减养殖数量、清除外溢养殖废物、尽早拆除养殖设施,此后两家养猪场陆续缩减养殖量,养殖废物全部清除。

      反映“曾向当地环保部门反映过,一直未解决”问题不属实。宛城区环保部门未接到过关于此问题的举报件。2018年5月22日,宛城区畜牧局接到市长热线交办件(26086号),反映“宛城区红泥湾镇东连庄村六组村民反映,村里面有家养猪场,养殖猪的数量不到五百头,该养猪场粪便排放到村河沟里,村河沟里都是猪粪便,臭气熏天,严重污染环境,盼管理部门制止”,5月24日即安排区畜牧局执法人员现场查处,下达了畜禽污染整治通知书,要求养殖场经营者立即整改。

      处理及整改情况:6月17日,宛城区政府依法强制2家养猪场清空圈舍牲畜,拆除养殖设施。目前2家养猪场存栏生猪已全部清空、养殖设施已全部拆除到位,清理清运养殖废物、垃圾6.5吨。宛城区政府将组织督促对2家养殖场储粪池内遗留的养殖粪污进行处置,废水通过吸污车运至镇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池内污泥采取填加黄土固化后清出,运至附近农田作为肥料使用,消除异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问责情况:经宛城区红泥湾镇纪委研究,决定对未尽到网格监管责任的连庄村党支部书记宋海鹏进行诫勉谈话处理。

      南阳市新野县D410000201806130077

      反映情况:南阳市新野县前高庙乡张刘营村8队,有一个养猪厂,距离居民区20米,整天臭气难闻。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举报反映的养猪场名称是新野县瑞祥养猪场,位于新野县前高庙乡刘营村东南边。根据前高庙乡的规划图,该养殖场不在张刘营村规划范围内,依据新野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该养殖场不属于禁养区范围,于2003年建场,2009年扩建,建场时直线距村庄400米左右,之后村民在村庄附近陆续建房,现距离居民区70米,现存栏猪260头,属于规模以下养殖,该场配套污染防治设施有1台固液分离机,晾晒场1个,三级沉淀池1个,粪便收集管道等。该养猪场属于规模以下养殖场,针对“整天臭气难闻”问题,新野县畜牧局、新野县环保局及前高庙乡政府已要求该场规范粪便收集,对粪便收集管道、沉淀池进行密封,防止臭味外泄。同时在饲料中添加微生态制剂,减少氮磷排放,圈舍中安装通风换气装置,每天有专人打扫圈舍,及时清理粪污,减少臭味。

      处理及整改情况:新野县将加强对辖区内畜禽养殖行业的监管,避免造成环境污染。同时进一步加大检查执法力度,一旦发现违法行为,立即依法进行查处,绝不姑息。

      问责情况:无。

      邓州市D410000201806140009

      反映情况:邓州市都司镇户庙村南,牧原第十一分厂养猪场粪便废水排入村边小河内,气味难闻,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邓州市牧原养殖有限公司有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养殖废水通过处理后,进入有防渗设施的沼液大坝,厌氧发酵后进行还田。猪舍都加装了防水帘,沼液坝也覆膜加盖,卫生防护距离大于500米,符合环评的卫生防护距离。2018年6月17日,邓州市环境保护局对举报人反映的十一分场场区及场外沿线进行全面核查,该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场区外围未发现外排村边小河现象。经过认真核实后,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加大对牧原各分场的监管力度,铁腕执法,重拳治污,确保牧原邓州分场不发生污染周边环境的违法行为,为群众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问责情况:无。

      南阳市方城县D410000201806140022

      反映情况:南阳市方城县广阳镇袁庄村村西边,有一家养鸡场,粪便气味难闻,影响生活,向方城县环保局反映未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举报反映的养鸡场,全称为正大禽业(河南)有限公司。该企业配套建设有鸡粪无害化处理车间,采用生态槽式生物发酵工艺,制作有机肥料。2018年1月,该地区遭遇暴雪,鸡粪无害化处理车间钢结构房顶被压塌,导致部分鸡粪堆放在处理车间外,被雨水冲到周边农田,造成一定环境污染。

      反映“粪便气味难闻,影响生活”问题,基本属实。目前,该企业养鸡场车间外的鸡粪已全部清理并按要求进行存放,污染土地已全部复耕,40立方米的鸡粪应急暂存场所已基本建成。同时,为防止鸡粪异味扩散影响周边群众,该企业采取了喷洒除臭剂、覆盖花生壳等措施,并对鸡粪无害化处置车间进行了封闭改造。但现场检查中发现,该企业存在鸡粪无害化处置车间防臭措施不到位、有机肥外运不及时、运输车辆无密封措施等问题,致使鸡粪异味未彻底消除。针对上述问题,方城县环保局执法人员立即督促该企业完善整改方案,按要求逐项进行整改,并于6月23日前整改完毕。同时要求企业建立长效机制,覆盖运输车辆,最大限度降低鸡粪气味,确保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反映“向方城县环保局反映未解决”问题,不属实。经联合调查执法组核查方城县环保局2018年以来“12369”信访台账,县环保局未接到有关该企业鸡粪气味难闻的群众信访举报。

      处理及整改情况:方城县将加大对该企业的监管力度,监督企业加强运营维护,严格落实企业治污主体责任,确保周边生态环境安全。同时,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此类企业的日常监管,严防污染问题发生。

      问责情况:无。

      南阳市官庄工区D410000201806140037

      反映情况:南阳市宛城区官庄镇大刘村东北角有一个养猪户,粪便污水直接排到排水沟里,臭气熏天,向相关部门反映未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反映的南阳市宛城区官庄镇大刘村,实际为南阳市官庄工区官庄镇大刘村,该村东北角有2家生猪养殖户,均属规模以下养殖。

      反映“粪便污水直接排到排水沟里,臭气熏天”问题,属实。经现场核查,以上2家养殖户配套建设有沉淀池,废水进入沉淀池后排入村内排污沟,废渣未清理,现场臭味大,影响周围村民正常生活。

      反映“向相关部门反映未解决”问题,不属实。经官庄工区核查,该区环保局、农办、官庄镇均未收到群众反映该问题的举报。

      处理及整改情况:官庄工区环保局对官庄镇大刘村东北角2家养殖户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要求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清除污染源、截堵排污口,并清理圈内生猪。同时官庄工区责成官庄镇立即开展清除外排污染物工作。截至2018年6月18日,2家养殖户外排污染物已经全部清理、圈内生猪已处理。

      问责情况:无。

      信阳市商城县D410000201806100059

      反映情况:信阳市商城县鄢岗镇长冲村花冲组北边35米,有一家养鸭场,老板叫刘地金,养殖污水流入田地、池塘、河里,距离居民区过近,污染严重。该老板在小姜营组还有几家养鸭场,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信访人反映的养殖场为商城县华英鸭富民养殖场,位于商城县鄢岗镇长冲村,经营者刘地金。该养殖场于2010年10月开工建设,2011年1月建成投产。1.关于反映的养殖污水排放污染严重问题。属实。2018年4月,巡查中发现,该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畜禽养殖废水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向外排放。4月2日,商城县鄢岗镇河长制办公室对其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责令其立即停产整顿。2018年5月14日、5月29日、6月13日,商城县环境监察大队通过现场巡查,该养殖场处于停止养殖状态。2.关于反映的该老板在小姜营组还有几家养鸭场污染环境问题。通过走访调查,刘地金名下只有商城县华英鸭富民养殖场一家养殖企业,该养殖场实际位于鄢岗镇长冲村。

      处理及整改情况:1.责令该养殖企业限期整改。2018年5月15日,商城县环境监察大队对华英鸭富民养殖场立案查处,下达了《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养殖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2018年6月13日,商城县环境保护局再次对该养殖场下达《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立即停止畜禽养殖场的生产使用。截至6月16日,该养殖场内的化粪池已拆除,场内残余畜禽粪便及污染物已清理,养鸭场进口道路已挖断。计划于6月底前完成所有养殖设施拆除工作。2.加大督导力度和日常监管。组织畜牧、环保等相关部门切实发挥监督管理职责,进一步组织排查,举一反三,及时发现和查处问题,严防养殖污染问题发生。

      问责情况:对负有属地管理责任的鄢岗镇长冲村村委委员李龙前给予警告处分。

      信阳市商城县D410000201806130080

      反映情况:信阳市商城县鄢岗镇山坎村南洼组,有一个养鸭厂,粪便污水没有处理直排,臭气难闻,虫蝇滋生,诉求人希望迁走。

      调查核实情况:1.举报反映的“粪便污水没有处理直排”问题属实。经调查,该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不健全,养殖产生的鸭粪在场区晾晒后外运肥田,部分废水流入氧化沟,部分流入场外附近的土坑内。2.举报反映的“臭气难闻,虫蝇滋生”问题属实。该养殖场未能正常落实各项污染物防治设施,在养殖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对周边环境造成了一定影响。

      处理和整改情况:1.关闭该养殖场。目前,该养殖场饲养的鸭子已全部清理完毕,养殖场鸭架、漏网、围挡等养鸭设施全部拆除,残余鸭粪全部清理,同时对养殖场地和设施进行杀菌消毒。2.加强日常监管。举一反三,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及时处理和整改问题,防止养殖污染问题发生。

      问责情况:对负有属地管理责任的鄢岗镇环卫所所长曾道胜进行约谈;对鄢岗镇山坎村党支部书记程磊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商城县环境监察大队中队长刘克铭诫勉谈话;对商城县畜牧局执法队队长冯文强诫勉谈话。

      信阳市潢川县D410000201806080005

      反映情况:信阳市潢川县卜塔集镇涂棚村袁庄小队,一家养猪场粪便废水直排农田、河道,造成农作物死亡、水源污染、井水发臭,养猪场的化粪池从未使用。向各级环保部门反映,互相推诿,未处理。

      调查核实情况:1.关于养猪场粪便废水直排问题。经调查,该养猪场位于卜塔集镇涂棚村小袁庄村民组,处于非禁养区。养猪场周边1公里范围内主要是花树地,养猪场北侧20米处建设有干湿分离机和污水处理设施。潢川县环保局监察执法人员进行了实地取样检测,其中,该养猪场自备井水化学需氧量7.98mg/L、氨氮0.434mg/L,旁边水塘化学需氧量13.3mg/L、氨氮:0.421mg/L,均达标。但现场发现,养猪场北侧100米处废弃灌溉渠内有少量养殖废弃物。2.关于反映举报后不受理问题。该养猪场自2017年2月以来,县环保局接到群众通过12369环保热线2次举报,投诉该养猪场污染环境问题,县环保局均进行了受理。2017年2月8日,向该养猪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限期整改。2018年3月23日,发现其污染防治设施未运行,依法对场主王辉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清理沟渠的养殖废弃物,罚款5万元。

      处理和整改情况:一是责令该养猪场对存在问题限期整改。目前,该养猪场北侧废弃灌溉渠内的少量养殖废弃物已清理完毕。二是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防止污染问题发生。

      问责情况:潢川县人民政府对未履行三级网格职责的卜塔集镇政府在全县通报批评。

      焦作市博爱县D410000201806160074

      反映情况:焦作市博爱县许良镇许良村北,西街西头有多家养猪场粪便直接就地掩埋,臭气难闻,距离居民住宅区较近,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举报属实,与2018年6月16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单(X410000201806160007号)信访举报相同,已在河南日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19批第37项公开,不再重复公示。

      洛阳市嵩县D410000201806110006

      反映情况:洛阳市嵩县城关镇北店街后地村,养鸡场、养猪场粪便乱排,老板叫王松州。

      调查核实情况:举报件反映的养鸡场为“嵩县新舟家庭养殖农场”,现有4栋鸡舍550平方米,存栏蛋鸡16000多只。该养鸡场建设有污水沉淀池,因污水沉淀池清理不及时,造成沉淀池污水有外排现象。该鸡场没有粪便储存棚,存在粪便乱堆现象。举报件反映的养猪场实际为城关镇北店街社区十二组养猪户,紧邻“嵩县新舟家庭养殖农场”,现存栏1至2个月龄仔猪40头。建有15立方米沉淀池一座,因沉淀池污水清理不及时,存在沉淀池污水外排现象。举报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养殖场距离城关镇北店街社区居民区仅120米,属于禁养区范围,嵩县决定对两家养殖场关停。完成对养鸡场、养猪场外排的粪便彻底清理,完成污水沉淀池和排污管道的拆除,并回填新土。6月20日前对存栏鸡、猪全部清理。

      问责情况:给予城关镇党委委员、副书记王朋飞诫勉谈话;给予城关镇北店街社区支部委员、社区分管干部杨界民党内警告处分。

      洛阳市嵩县X410000201806080053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洛阳市嵩县纸房镇龙头村支书养猪场污染严重。仝国祥身为龙头村党支部书记,把自己的“嵩县仝国祥家庭农场”建在嵩县纸房镇龙头村玉皇庙岭组和本村王疙瘩村民组、阳坡根组,分别由自家四兄弟和石东海、刘书现、杨忠良、杨敏娃、张铁忠、杨武伟等经营多个大型养猪场,粪便污水不采取任何措施,排放到玉皇山临近的玉皇庙岭组的庄稼地里和沙沟河水里,死猪乱扔,严重污染水资源环境,严重影响村民正常生活,危害村民身体健康,造成数十人得癌症死亡;很多树木也被粪便烧死;不管是沟里还是岭上,水源、河流污秽不堪,到处都充斥着难闻的气味,更影响玉皇山森林公园美景。

      调查核实情况:举报的“龙头村支书养猪场”为龙头畜牧有限公司,企业环保、土地、畜牧手续齐全,但储粪棚内粪便清运不及时,堆积时间较长,埋尸井没有按规范加盖,污水沉淀池没有加盖。石东海、杨忠良、杨喜民、张铁忠、杨武伟等5个养殖户的猪舍设施陈旧,污水处理池未加盖,相关治污措施不符合技术规范,存在一定的污染问题。养殖场及养殖户均建有一定的污水、粪便处理设施,未发现粪便、污水不经处理随意排放现象。龙头畜牧有限公司养殖场建有埋尸井2个,公司及代养户的病死猪都按照畜牧部门要求,全部做到及时无害化处置。据县、乡镇卫生部门统计龙头村今年来癌症发生原因,未发现养殖污染与癌症发生有直接关联。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龙头畜牧有限公司按照整改要求,及时进行整改。截至目前,储粪棚加盖完成,实现雨污分流,埋尸井已规范加盖,场区四周进行环境卫生治理,并对积粪、堆粪进行清理。计划购置发酵床垫料自动翻耙机,实现粪污“零排放”。部分养殖户存栏生猪基本达到出栏体重的已处理700余头,剩余未达到出栏体重的600头仔猪转移到仝国政及杨武伟猪舍中,剩余生猪出栏后,全部关停。

      问责情况:责令纸房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包村领导朱建新写出书面检查并全县通报批评;给予包村干部王艳存诫勉谈话;给予纸房镇龙头村党支部书记仝国祥党内警告处分。

      信阳市平桥区D410000201806150067

      反映情况:信阳市平桥区长台关乡:1.水利局下面的王堂水库,夜间有人往王堂水库(养殖鱼塘)倾倒动物粪便、化肥养鱼,造成地下饮用水污染;2.王堂村林场刚建了一个大型的养猪场,会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1.举报反映的向王堂水库倾倒动物粪便和化肥养鱼问题。经查,反映情况部分属实。2013年2月,水库水管所与承包人高某某签订承包合同,并办理了水产养殖证。该养殖户存在往水库投放动物粪便和化肥养鱼的现象。2018年6月16日~17日,平桥区委托洛阳嘉清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具有资质)对该水库进行两次抽样检测化验,检测结果显示,水质符合灌溉和养殖标准。6月23日,对周边地下水进行取样检测,预计6月28日出检测结果,届时将根据检测结果采取相应措施。2.举报反映的王堂村林场刚建一个大型养猪场会污染环境问题。经查,该养殖场项目建设规模33000平方米,可实现存栏14000头。该公司建有雨污分流、污染防治等设施。目前,该项目已通过环评,暂未正式投产,仅投放100头生猪一个月,猪舍集污池可以收集4个月不外溢。现场勘查,未发现该公司污染环境现象。

      处理及整改情况:1.关于王堂水库养鱼问题。要求水库承包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要求,不投放或尽可能少投饵、施肥,进一步改善水库整体水质;同时,加强日常监管,确保生态养殖。2.关于大型养猪场问题。督导企业加快养殖场污染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并严格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验收,确保全面投产前符合环保要求;加强对养猪场日常监管,确保养殖场各项无害化处理设施正常运行,防止污染问题发生。

      问责情况:无。

      信阳市商城县D410000201806150078

      反映情况:信阳市商城县鄢岗镇山坎村南洼组有个养鸭场,投诉后村长带来一群人劝说撤回投诉。诉求人要求鸭场搬迁。

      调查核实情况:该养殖场由于污染防治设施不健全,在养殖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对周边环境造成了一定影响。该养殖场已于2018年6月17日取缔,并拆除了全部养鸭设施,清理了残余养殖废弃物,同时对养殖场地进行了杀菌消毒。鄢岗镇政府在调查了解过程中,对周边群众逐户逐人走访,主要目的是告知群众目前养鸭场污染问题整改情况,让群众了解实际情况,并告知在外务工的亲属好友,防止误解。群众有意见有诉求直接与镇党委政府沟通和反映,便于及时整改。

      处理及整改情况:1.取缔该养殖场。目前,该养殖场饲养的鸭子已全部清理完毕,养殖场鸭架、漏网、围挡等养鸭设施已拆除,同时对养殖场地进行了杀菌消毒。2.加强日常监管,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及时处理和整改问题,防止养殖污染问题发生。

      问责情况:对负有属地管理责任的鄢岗镇环卫所所长曾道胜进行约谈;对鄢岗镇山坎村党支部书记程磊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商城县环境监察大队中队长刘克铭诫勉谈话;对商城县畜牧局执法队队长冯文强诫勉谈话。

      信阳市商城县D410000201806130082

      反映情况:信阳市商城县鄢岗镇山坎村南洼组,有一个养鸭场,粪便污水直排,气味难闻。

      调查核实情况:1.举报反映的“粪便污水直排”问题基本属实。经调查,该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不健全,养殖产生的鸭粪在场区晾晒后外运肥田,部分废水流入氧化沟,部分流入厂外附近的土坑内。2.举报反映的“气味难闻”问题属实。该养殖场未能正常落实各项污染物防治设施,在养殖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对周边环境造成了一定影响。

      处理及整改情况:1.关闭该养殖场。目前,该养殖场饲养的鸭子已全部清理完毕,鸭架、漏网、围挡等养鸭设施全部拆除,残余鸭粪全部清理,同时对养殖场地和设施进行杀菌消毒。2.加强日常监管。举一反三,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及时处理和整改问题,防止养殖污染问题发生。

      问责情况:对负有属地管理责任的鄢岗镇环卫所所长曾道胜进行约谈;对鄢岗镇山坎村党支部书记程磊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商城县环境监察大队中队长刘克铭诫勉谈话;对商城县畜牧局执法队队长冯文强诫勉谈话。

      信阳市商城县X410000201806140003

      反映情况:信阳市商城县鄢岗镇长冲村小姜营、大姜菅、花大冲居民组有两个养鸭场,不仅排放污水污染环境,而且晒鸭粪更是臭气熏天、苍蝇乱飞。其中一个养鸭场老板是刘地金,占地约20亩,年养鸭子7、8水,每水上万只。另一个场老板是郭仲兵,养鸭场占地约14亩,年养鸭子7、8水,每水上万只。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信访人反映的养鸭场系商城县华英鸭富民养殖场、永兴华英鸭养殖小区。经查,举报反映的问题属实。两个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不齐全,且未正常运行,存在养殖废水外排、鸭粪臭气难闻等污染环境问题。

      处理及整改情况:1.商城县环境保护局于2018年6月13、16日分别对两家养殖场下达《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立即停止畜禽养殖场的生产或者使用。2.鄢岗镇政府分别对两家养殖场下达了责令拆除华英鸭养殖场设施的通知。6月17日,对两家养殖场的鸭架、漏网、围挡等养鸭设施全部拆除,残余鸭粪全部清理,同时对养殖场地和设施进行杀菌消毒。

      问责情况:对负有属地管理责任的鄢岗镇长冲村村委委员李龙前给予警告处分。

      固始县D410000201806160093

      反映情况:固始县国营农场里面有三高孵化厂,可乐加工厂及两家养猪场,废水直排入国营农场二队,农场领导不作为,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三高孵化厂实为河南三高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位于固始县蓼城办事处北环路北侧,主要从事鸡苗孵化、销售。企业原有2台1蒸吨热水锅炉已于2016年废弃,改为电加热供水,孵化鸡苗及生产车间冲洗地面废水经三级沉淀后进入经铺设防渗膜处理的沉淀池,当水量达到一定量时,由抽水泵将沉淀池内的废水定期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最终流入固始县蓼东污水处理厂处理。两家养猪场分别为固始县兴源养猪场和固始南洼康健生猪养殖场,因在城市禁养区内,2018年5月20日蓼城办事处下发《关于限期取缔城区畜禽养殖场的通知》后,两个养殖户已自行将育肥猪和母猪处理,养殖设备已清除,不再产生养殖污水。可乐加工厂实为固始县祝家废品收购店,原有清洗破碎生产线一条,因不符合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018年5月14日,蓼城办事处、固始国营农场、环保局联合执法,将其清洗破碎生产线进行拆除,目前只进行压缩打包,从事废品收购,不再产生废水。但废品收购店内,收购的废品堆放杂乱,在分类打包时,产生少量无用的垃圾,无序堆放,污染环境。县农业局党组调查,未发现国营农场领导不作为情况。举报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环保局和蓼城办事处责令固始县祝家废品收购店加强环境管理,分类规范堆放收购的废品,及时将少量无用垃圾送到附近的垃圾收集池,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置。

      问责情况:无

      济源市D410000201806150010

      反映情况:下冶镇黄河三峡景区修建的野猪林漂流破坏生态环境,垃圾乱堆。

      调查核实情况:6月16日~19日,济源市对黄河三峡景区进行调查,根据举报内容,经核实,该景区建设野猪林漂流项目时,未办理占用林地许可手续,部分林坡上存在覆盖碎石垃圾现象。目前济源市森林公安局正组织专门机构对其非法占用的林地进行专业鉴定。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济源市森林公安局已责令其停止违法占地行为,配合调查,按规定补办相关手续。同时加大林业执法力度,严查非法占用林地的违法行为,加大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严格保护林地资源安全。

      问责情况:无。

      郑州市荥阳市D410000201806140010

      反映情况:荥阳市崔庙镇三仙庙水库,水库承包人经常往水库里倾倒猪粪、鸡粪,污染水源。向相关部门举报过,没有解决。要求督察组实地考察取水样化验。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三仙庙水库位于荥阳市崔庙镇翟沟村,属淮河流域贾鲁河支流索河上游的一座小(Ⅰ)型水库,总库容316.2万立方米。始建于1958年,于2010年完成除险加固。该水库水面面积220亩。水库周边涉及崔庙村抽斗沟组,索坡村牛家组、索坡组,翟沟村吉寨组,共约1200口人。该水库主要功能是防洪、养殖、灌溉。

      三仙庙水库于2005年10月由崔庙镇农办合同租赁给索坡村村党支部书记、三仙庙水库站长王振兴用于水产养殖,2006年3月王振兴又转租给乔楼镇东郭村帖河组帖新营至今。

      二、调查核实情况。荥阳市崔庙镇政府、荥阳市环保局、荥阳市水务局、荥阳市畜牧局等单位到三仙庙水库进行了现场调查。

      根据荥阳市环保局协同崔庙镇政府对三仙庙水库周边的现场检查及走访情况,水库周边索坡、崔庙、翟沟等行政村全部实行垃圾集中处理,村委没有接到过群众反映有人向水库倾倒生活垃圾和排放生活污水的投诉,同时也未发现有人向水库倾倒、排放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等现象,只有雨季下雨时雨水会自然流入水库。水库附近村民饮用水源均为地下水,没有使用水库水作为饮用水。

      根据水库承包人帖新营供述,自己承包期间的2012年以前,曾往三仙庙水库投放过鸡粪、牛粪等,主要目的是通过投放有机物促进淡水鱼快速生长增肥。2012年10月24日,崔庙镇政府、荥阳市公安局、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农委、市畜牧局等单位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三仙庙水库水域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限期清理网箱养殖和禁养区畜禽养殖的通告》,自此帖新营采取散养方式养殖花鲢、白鲢、鲫鱼、草鱼等鱼类,未再投放过鸡粪、牛粪等物。但根据养殖需要,每年会投放两次药物和生石灰(或漂白粉),用于防治鱼病和水体净化。

      经荥阳市水务局对周边饮用水源进行勘察,荥阳市三仙庙水库附近的村庄共5个,分别为翟沟、索坡、崔庙、竹园、盆窑5个行政村,根据2016年2月的《崔庙镇所辖自然村饮用水安全情况调查表》,这5个行政村饮用水源均为地下水,而非以三仙庙水库为水源。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的通知》(豫政办〔2016〕23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的通知》(豫政办〔2007〕125号)文件精神,三仙庙水库也未被上级政府划为饮用水水源地。

      经荥阳市畜牧局排查,三仙庙水库周边村组没有发现畜禽养殖行为,也未发现畜禽养殖场向该水库倾倒鸡粪现象。

      经荥阳市环境监测站对三仙庙水库水质取样检测,三仙庙水库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四类水质相关标准,满足农田灌溉用水要求。

      综上所述,举报内容部分属实。转包人投放治鱼病的药物属实;荥阳市崔庙镇三仙庙水库是附近4个村上万人的饮用水源,不属实;转包人经常往水库里倾倒鸡粪、化肥,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责成荥阳市政府进一步加强对三仙庙水库的日常监管。

      问责情况:无。

      郑州市荥阳市D410000201806130086

      反映情况:郑州市荥阳市崔庙镇郑庄村,1.王顶组有一个养猪场占地10亩,污水直接排放到没有水的枯河里(检查时污水排放路边的污水池内)。2.郑庄村外湾组高争林有两个砂轮厂,生产废水直接排放到没有水的枯河里。

      调查核实情况:

      问题1:王顶组有一个养猪场占地10亩,污水直接排放到没有水的枯河里(检查时污水排放路边的污水池内)。

      (一)基本情况

      崔庙镇郑庄村王顶猪场位于荥阳市庙镇郑庄村王顶组,为多散户集中养殖区,由候建勋在2017年5月投资建设,建成后分包给11户养殖户进行生猪养殖,未持有任何证照,该养殖区占地面积10亩,场区建有沉淀池120立方米。

      (二)现场调查情况

      经调查,崔庙镇郑庄村王顶猪场生猪存栏最多时有3000余头,因该养殖区未达到《农业部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第六条第一至六款规定的布局条件;同时养殖区使用未经高温处理的餐馆、食堂的泔水饲喂生猪,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因此信访前镇政府已经开始组织对该猪场进行清理取缔工作,目前存栏猪仅剩200余头,所产生粪污储存在沉淀池内,用于田地灌溉,现场调查时未发现粪污直排现象。

      处理及整改情况:

      问题1:该养殖区剩余生猪在6月21日前已经全部出售清理,实施停养搬迁。举报所指的“没有水的枯河”为该集中养殖区南面的一个土坑,面积约400平方米,已于6月10日前填平。

      问责情况: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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