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土地监察趋严,5类大棚、养殖场将被拆除!违规者后悔莫及

  
  • xiaoz   土地观察员  
  • 2018-07-23 11:32:27
    【导读】发展设施农业、进行规模化种植养殖,是我国农业发展的一大方向,一段时间以来,国家出台了各种措施鼓励设施农业和规模种植养殖业的发展。一时间,各种种植大棚、养殖场纷纷建起,为国家农业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但设施农业在用地和环...

    发展设施农业、进行规模化种植养殖,是我国农业发展的一大方向,一段时间以来,国家出台了各种措施鼓励设施农业和规模种植养殖业的发展。一时间,各种种植大棚、养殖场纷纷建起,为国家农业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但设施农业在用地和环保上面有着很严格的要求,对此相关政策法规也有着明确的规定,但总有一些人置相关规定于不顾,钻政策空子,有的环保治污设施不按规定建设,有的是任意扩大附属设施,有的是以种植大棚为名建“大棚房”,从事餐饮、住宿经营等等。

    这种违反规定、打擦边球的情况不能再持续了!当前,国家环境治理越来越严格,“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用地管理也越来越正规,违法占地执法监察和拆除力度不断加大,以下5类养殖场、大棚将会被拆除,一些违规者真是悔不当初、欲哭无泪啊。

    (1)环保不合格的养殖场。开办养殖场因产生大量动物粪便以及污水、沼液、沼渣等污染物,处理不好极有可能污染环境、传播疾病,因此有着很严格的要求,比如说要建设粪便、污水与雨水的分流设施,场地应远离水源地、居民区,等等。不符合环保要求又不能整改到位的,将面临强制拆除。

    (2)建在基本农田上的养殖场和蔬菜大棚。划定基本农田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证粮食安全。农业设施除规模化粮食生产所需要的凉晒场、储存库等附属设施外,鼓励利用荒地、未开发地建设,也可利用一般耕地,但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如果未按要求建设基本农田上的养殖场和蔬菜大棚,这次严查会被拆除的。

    (3)以农业大棚做掩盖的“大棚房”。“大棚房”是一些人钻政策空子的严重违规行为,这些人打着建设种植大棚的名义,实际上是在大棚内部建设住宅,或建设大面积耳房,专门用于向城里人出租出售。今年,各地大力开展拆除“大棚房”的专项行动,这样的违法占地行为要被严查了。

    (4)超出规定面积的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设施农业是按照农用地来进行审批的,可以建设必要的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但有着严格的面积和比例限定,如作物栽培控制在5%以内,不得超过10亩;畜禽养殖控制在7%以内,最大不多于15亩等等,超过规定的面积和比例,一样会按照违法占地处理。

    (5)以设施农业为名随意扩大经营范围的建筑。设施用地是农用地,只能用于从事农业生产,但有些单位或个人常常会故意扩大范围从事经营活动,比如有的从事粮食存储和加工、农村维修站等经营,有的在农业园区建设餐饮、会议、住宿或工厂化的农产品加工等,这些违规经营的建筑都将面临拆除。

    (国土人说土地、话三农。解析土地政策,追踪三农动态,解疑土地纠纷,维护农民权益。敬请关注“土地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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