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一环保督察组已向我市交办群众信访举报问题线索27件

  
  • xiaoz   邯郸新闻网  
  • 2018-06-08 10:13:37
    【导读】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本报讯(记者刘敏)6月6日,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6批群众信访举报问题共8件,其中丛台区2件、武安市1件、磁县1件、曲周县2件、临漳县1件、峰峰矿区1件。 截至6月6日,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

    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

    本报讯(记者刘敏)6月6日,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6批群众信访举报问题共8件,其中丛台区2件、武安市1件、磁县1件、曲周县2件、临漳县1件、峰峰矿区1件。

    截至6月6日,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共交办6批群众信访举报问题线索27件,其中丛台区4件,邯山区3件、肥乡区2件、开发区1件、峰峰矿区2件、武安市1件、成安县1件、涉县1件、冀南新区1件、魏县2件、永年区1件、馆陶县1件,临漳县2件、磁县2件、曲周县2件,还有1件举报问题线索涉及大名县和广平县两个县。

    目前,我市已将全部群众信访举报问题线索交办相关部门和县(市区),市县两级工作专班也已进一步跟进,开展调查、复核。

    据悉,我市对交办的群众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积极进行调查处理,为确保举报问题整改到位、取得实效,制定了五步工作机制。一是举报问题交办到县(市、区)后,县(市、区)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初查;二是县(市、区)初查后,由市驻县(市、区)督察组对交办问题进行复查;三是复查后县(市、区)立即对交办问题进行整改;四是整改结束后对问题进行验收,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确定的重点问题,由市问题整改专班负责验收,其他问题由驻县(市、区)督察组进行验收;五是由县(市、区)将问题整改情况向市反馈,市向省反馈。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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