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加大对涉环境污染案件的执行力度,于近日依法决定对拒不履行14万环保罚款的养殖户侯某某实施逮捕,并将其涉嫌拒执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家住济源市下冶镇曹腰村的侯某某因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就擅自开设生猪养殖厂,且将未经处理的养殖污水直接排入村里河道,先后于2015年、2017年被济源市环保局罚款11万元和3万元,但其一直拒不缴纳。随后,济源市环保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依法裁定,济源市人民法院对侯某某下达了执行通知书,但其被司法拘留一次后仍拒不履行。经法院调查,在执行期间,侯某某名下多个账户有巨额交易,其中一个账户累计交易24笔,金额达到53.42万元,且违反法院对其做出的限制高消费决定,于2016年12月购买轿车一辆,其行为已经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济源市人民法院于5月31日依法决定对其逮捕,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同日,家住济源市玉泉街道办事处西郭路村的李某某在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长期逃避履行29万余元欠款,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被济源市人民法院依法决定逮捕,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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