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猪场拆迁和改造升级,我们一直在关注。上周,中国乡村之声发布了福建要在今年年底前全面关闭拆除禁养区内生猪养殖场(户)的消息,引起大家热议。
继福建、山东、广东等省份之后,安徽也明确了禁养区搬迁最后期限。
日前,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安徽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其中提出:2017年底前,依法完成安徽全省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含养殖小区和养殖专业户)的关闭或搬迁;到2020年,安徽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大型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
有朋友就问了:
散养户没有资金升级环保设备,就不能养猪了吗?
这里有新办法!
“养殖小区”通过租赁为散养户提供一个可以养猪的地方,同时解决令人头痛的粪污处理问题。
一起来看看。
农业部、发改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的指导意见》,支持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主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在行业内,对于那些以养殖为主体的的产业化联合体,一般都称之为“养殖小区”。
统一建设高标准猪舍
养殖小区内往往建有多栋猪舍,通过租赁的方式外包给散养户进行养殖,广东化州一位养猪人蔡乃光表示,企业构建养殖小区时搭建猪舍的标准一般较高,且设备也较为先进、专业,这些硬件优势更有利于散养户把猪养好,提升效益。
在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润丰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下面简称润丰)就打造了这么一个占地两百多亩,存栏7000多头生猪的“养殖小区”——农村代谢共生产业园,园区内合作的农户多达30多户。
由于养殖小区内的猪舍同时外租给多位养户养殖,参与养户越多,养殖密度和养殖数量也就越高,园区的疾病防控压力也会随之增加。但散养户之间的养殖技术、水平参差不齐,一旦某养户的猪舍爆发疫情,其牵连度之广、传播速度之快可想而知。在这样的情况下,养殖小区又该如何做好疾病防控工作呢?
对于园区的疾病防控,润丰常务副总经理吴耿彬表示,养殖小区有必要对猪舍的养殖体量设定上限要求。
防重于治,相信这句话在养殖业无人不知。对于多户式养殖的养殖小区而言,防控疾病最好的方式就是做到免疫、生产、管理的统一。吴耿彬告诉记者,进驻园区内养殖的农户,在引进猪苗后,都必须按照公司制定的免疫程序对猪进行疫苗免疫。
此外,小区最好实行饲料、兽药等统一采购,一方面可以给散养户提供足够的便利,另一方面,统一采购还能帮助园区的散养户降低采购成本,提升盈利空间。最重要的是,通过统一采购,可有效降低物资运送车辆进出园区次数,减少致病菌带入园区内。
粪污处理模式多样化
养殖小区内产出的粪污统一由企业负责收集处理,这样可以将周边的散养户集中到同一区域,有效地解决小规模猪场粪污难以收集的问题。对于园区提供的粪污处理服务,蔡乃光认为此举十分符合他们养猪人需要,为养殖户省去不少麻烦,让他们可以一心一意地养猪。
虽然养殖小区对于粪污的处理利用几乎清一色的往“种植”方面发力,但是粪污处理方式却有所不同。像浙江省龙泉市兰巨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园生态畜牧养殖小区(下面简称龙泉),其配套的种植面积较大,达520亩,且均铺设了沼液喷滴灌管网,沼液通过管网喷施到周边农作物上进行资源化利用,代替化肥的使用,降低了种植的用肥成本。
为了实现就地转化利用,龙泉与环保企业联手,直接在园区内建造了一个有机肥加工厂,把整个园区的猪粪进行集中、加工,制成的有机肥回用在园区的农作物种植上。
而润丰的情况却有所不同。整个园区内只有200多亩的种植面积,不足龙泉的一半,面对体量较大的沼液时,其消纳能力有限。因此,润丰通过使用浓缩系统,把沼液中多余的水分蒸发掉,使沼液体积浓缩为原来的五分之一左右,变成体积小、浓度高的液体有机肥,除了自给,还对外销售。而经浓缩系统蒸发出的水,还可以回收进行冲栏等循环利用。
农林有机物活性分子分离提取生产线
养殖小区受认可
种养一体化是养殖小区普遍采用的模式。但是如何才能将资源利用实现最大化,却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标准。养殖体量、粪污产生量、种植面积、种植作物等因素不同,适用的粪污处理工艺自然也会有所偏差。
但值得肯定的是,养殖小区的粪污集中处理、转化利用,既为养猪人省去了处理猪粪的麻烦,又为种植农户降低用肥成本,是一种多赢的模式。
记者发现,对于养殖小区的项目,政府方面大都比较支持。其中,广东省化州市畜牧局局长李俊祺就表示,企业打造养殖小区,可以凭借它们自身的优势做好粪污收集、处理的工作,降低畜禽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减轻环境治理的负担。
同时,养殖小区方便进行监督管理,还有助于解决农村人口的就业问题。因此,只要项目是建立在可养区内,按照国家标准搭建栏舍、做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政府还是比较支持的。
文章来源:农财宝典畜牧版(记者:《农财宝典》新牧网 叶嘉宏,原题为:《散养户以后这样养猪!农业部等6部委也支持》,略有删节),安徽省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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