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6日,中国兽药信息网公布了“第四批符合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单位信息”。
2016年11月2日,农业农村部(原农业部)发布《兽药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兽药“GLP”)监督检查标准》和《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兽药“GCP”)监督检查标准》。
2018年7月10日,农业农村部组织遴选了兽药GLP和兽药GCP监督检查专家 ,对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单位和试验项目等进行监督检查。
从2018年11月30日起,农业农村部共公布了3批《兽药非临床研究及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监督检查结果》。
11家符合兽药“GCP”要求单位,71项试验项目
(点击可查看)
2019年5月6日,公布了“符合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单位信息(第四批)”。
第四批符合兽药“GCP”要求企业包括: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南农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大华农生物药品有限公司;北京华夏兴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四家企业。
具体如下
符合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单位信息
(第四批)
农业农村部、中国兽药信息网、《中国动物保健》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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