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鹿城区府办了解到,鹿城区近日下发《关于加快推进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通知》规定,在落实省级财政对2019年8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新建(扩建)的万头以上规模猪场按每出栏万头给予100万元的奖励政策的同时,鹿城区级财政对2019年8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新建(扩建)的万头以上规模猪场按每出栏万头给予50万元的奖励。(浙江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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