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监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为强化生猪屠宰企业监管,将从严审批定点企业,确保小型生猪屠宰场点以县为单位计算,只减不增。
今年4月以来,农业农村部开展了落实生猪屠宰环节非洲猪瘟自检和官方兽医派驻制度百日行动,屠宰企业非洲猪瘟防控能力逐步提升,但一些地方仍存在小型生猪屠宰场点过多、设施设备陈旧、肉品品质检验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为强化生猪屠宰企业监管,《通知》指出,小型生猪屠宰场点,以县为单位计算,只减不增;重点组织对生猪屠宰企业数量超过10个的县(市、区)开展自查,关停环保设施设备不符合要求、屠宰设施设备陈旧、屠宰工艺落后等问题企业;同时,各地督促生猪屠宰企业完善肉品检验制度,落实入场检验、肉品品质检验、出厂检验及车辆消毒等要求,尽快实现屠宰企业与检疫证明电子出证系统关联。
在提升屠宰企业自检能力方面,《通知》还要求各省级动物疫病防控中心在11月底前对所有生猪屠宰企业及相关检测单位开展一次对比实验,不合格者停业整顿;市级以上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将对今年5月1日以来生猪屠宰企业留存样品,按照不少于3%的比例抽检,检测结果不准确的,按照10%比例再行抽检,并对结果严重失真的生猪屠宰企业予以关停。
当生猪屠宰企业被检出非洲猪瘟病毒核酸阳性样品时,须及时上报并规范处置,同时停产15天。经严格消毒、检测评估后可恢复生产,但对扑杀的生猪和销毁的生猪产品不予补偿。
据了解,截至今年10月底,生猪屠宰企业数量已由2018年底的9476家降至5005家。而在保留的屠宰企业中,仍有近2800家年屠宰量2万头以下的小型屠宰场点,占比约达56%。
为了禁绝民间违规屠宰,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进一步建议,在关停“小、散、乱”的同时,可考虑大型合规屠宰场在部分偏远地区设点屠宰,并给予养殖户适当优惠激励,“短期内猪价居高不下,如果能充分考虑到民间风俗和实际利益需求等现实因素,将帮助政策更好落地”。
(呱呱三农编辑:蒿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