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生猪屠宰场(厂)飞行检查办法》(原农业部公告第2521号)公告,加强对全市生猪屠宰企业的监督管理,保障肉品质量安全,广元市农业农村局于10月10--16日对利州区、昭化区、青川县分别开展生猪屠宰飞行检查。
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及《生猪屠宰场(厂)飞行检查办法》等相关规定,检查组对屠宰场人员到位、健康资质、设施设备运转、记录记载、待宰生猪标识佩戴、临床健康和屠宰流程及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等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相关县区开展调查;对涉嫌违反法律法规的事项进行立案查处。同时要求各县区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屠宰企业拉网式排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督促相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加快构建屠宰监管长效机制,有效保障猪肉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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