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市场分析 > 正文

农业农村部回应“制定生猪收购保护价”:目前尚无法实施

   guoping   中新经纬  2019-10-16 16:29:22
【导读】中新经纬客户端10月16日电 16日,农业农村部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5339号建议的答复中表示,关于所提出的“国家应制定生猪市场保护价格政策”的建议,农业农村部会同发改委、财政部进行了深入研究,各部门普遍认为实施这一政策...

中新经纬客户端10月16日电 16日,农业农村部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5339号建议的答复中表示,关于所提出的“国家应制定生猪市场保护价格政策”的建议,农业农村部会同发改委、财政部进行了深入研究,各部门普遍认为实施这一政策面临的实际困难较大,目前尚无法实施。

关于大规模养殖场动物疫苗药品支出列入财政支农专项,农业农村部在答复中介绍,近几年监测结果表明,各省免疫密度均达到85%以上,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有效控制重大动物疫情的流行爆发,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对于制定生猪收购保护价政策,农业农村部表示,各部门普遍认为实施这一政策面临的实际困难较大,目前尚无法实施。

原因有四:一是不符合市场化改革方向。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二是生猪供给价格弹性大,如果出台最低价格政策,将使市场形成生猪养殖不会亏损或不会明显亏损的预期,刺激大量社会资本涌入生猪养殖行业,使生猪产品产能大幅扩张,极易形成“托市收购—产量增加—不得不再托市收购”的恶性循环,成为巨大的财政负担。三是实施最低收购价制度,需要配套建立相应的储备能力,而猪肉属于鲜活农产品,储备成本高、周期短,操作难度大。四是各地养殖方式、规模、品种、成本、质量标准存在较大差异,很难制定一个适当的、统一的最低收购价标准。

农业农村部还指出,目前,国家对标准化大规模养猪场的扶持政策有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能繁母猪和育肥猪保险等。各地可统筹利用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支持养殖场开展圈舍改造、良种引进、疫情防控和消毒设施建设等。

另外,为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给,农业农村部正在与财政部积极沟通,统筹利用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等项目,对大型规模养殖场给予适当贷款贴息。同时,将继续完善标准化生产体系,继续创建一批生产高效、环境友好、产品安全、管理先进、防疫规范的标准化示范场,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中新经纬APP)


更多有关 农业农村部

内容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这里
 免责声明: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投资操作,风险自担。
 
相关推荐
 
图文热点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辽ICP备11016505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