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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通知:实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建设补助项目

   guoping   广西农业农村厅  2019-09-17 09:10:00
【导读】干货!中央预算内投资对2020年底前新建、改扩建种猪场、规模猪场(户),禁养区内规模养猪场(户)异地重建等给予一次性补助,主要支持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和种猪场建设动物防疫、粪污处理、养殖环境控制、自动饲喂等基础设施建设。各省可...

干货!

中央预算内投资对2020年底前新建、改扩建种猪场、规模猪场(户),禁养区内规模养猪场(户)异地重建等给予一次性补助,主要支持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和种猪场建设动物防疫、粪污处理、养殖环境控制、自动饲喂等基础设施建设。

各省可结合产业发展基础、建设需求等情况,根据下达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规模,因地制宜确定建设数量,科学设置分档补助标准。

中央补助比例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最低不少于50万元,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近日,受产能下降等因素影响,猪肉价格普涨。随后,各部门纷纷循因施策,采取一系列措施保供稳价。

9月4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发布《关于保障生猪养殖用地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将保障生猪养殖用地作为当前土地管理的重要任务,主动与农业农村部门对接,抓住薄弱环节、及时解决问题,为稳定生猪生产切实提供用地保障,做到应保尽保。随后,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

9月7日,国家发改委、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关于做好稳定生猪生产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实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建设补助项目。

《通知》指出,扩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实施范围。在畜牧大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基础上,2020年以生猪规模化养殖场为重点,择优选择100个生猪存栏量10万头以上的非畜牧大县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重点支持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建设。

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县,中央投资补助比例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最多不超过3000万元。加大对贫困县的支持力度,中央投资对贫困县的补助比例适当高于非贫困县。中央投资原则上分2年安排,第一年安排50%左右资金。(文/农民日报 图/网络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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