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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即将修订,8月1日前,3个途径可提出你的意见

   guoping   农视网  2019-07-25 17:07:37
【导读】我国现行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制定于1997年,在2008年、2011年、2016年分别进行了修正。近日,司法部公布了《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进一步完善了生猪屠宰各个环节的规定。为何又要修...

我国现行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制定于1997年,在2008年、2011年、2016年分别进行了修正。近日,司法部公布了《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进一步完善了生猪屠宰各个环节的规定。

为何又要修订?

时而出现的黑屠宰场、销售病死猪等案件,对百姓的食品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再加上去年8月出现的非洲猪瘟疫情,相关部门高度重视。

既然要修订,就说明现行条例的一些制度规定已不能适应实践发展要求,具体来说有3点:

1、生猪屠宰环节全过程管理制度存在缺失,生猪屠宰质量安全责任难以落实到位;

2、生猪屠宰环节疫病防控制度不健全,难以适应当前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

3、法律责任设置偏轻、主管部门执法手段不足,对生猪屠宰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不够。

此次《征求意见稿》),由农业农村部起草,司法部经反复研究、修改,形成了《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本次修改的主要看点

亮点1

肉品品质检验应与生猪屠宰同步进行。

亮点2

建立疫病源头管控制度,推行标准化屠宰。

亮点3

发生疫情时未按规定开展疫病检测,屠宰场所停业整顿。

可通过3种方式提出意见

据了解,公众可以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或者中国法律服务网,关注司法部微信公众号查看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19年8月1日前,通过以下3种方式提出意见:

1、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网站(www.moj.gov.cn)、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www.chinalaw.gov.cn)或者中国法律服务网(www.12348.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6号司法部立法四局(邮政编码:10002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征求意见”字样。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csgj2019@chinalaw.gov.cn。

通过近几年发生的各种黑屠宰场、销售病死猪等案件可以发现,违法成本过低,是导致这些不法人员铤而走险的重要原因之一。此次《征求意见稿》)也明确,要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

小编认为,要罚就罚他个倾家荡产,让不法分子以后再没有动歪心思的能力,否则一些不痛不痒的小处罚,很可能会让问题猪肉死灰复燃。

来源:中国乡村之声、司法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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