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陶凤 实习记者 刘瀚琳)继7月25日,中国海关允许俄罗斯许俄罗斯全境大豆进口后,9月5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进口俄罗斯甜菜粕、大豆粕(饼)、油菜籽粕(饼)、葵花籽粕(饼)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显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进口符合相关要求的俄罗斯甜菜粕、大豆粕(饼)、油菜籽粕(饼)、葵花籽粕(饼)。
同时,《公告》对进口产品检验检疫依据,出口、仓储企业考核,产品的包装、储藏及运输,离境及进境前检疫和证书核查以及违规情况皆作出明确说明。
今年6月4日,中国产业海外发展协会秘书长和振伟向俄罗斯媒体透露称,中美贸易摩擦,给俄罗斯的大豆出口到中国提供了很好的机会。
据商务部7月18日消息称,商务部部长钟山与俄罗斯经济发展部部长奥列什金在中俄经贸合作分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中明确表示,双方要按照中俄新时代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要求,努力扩大双边贸易和投资,加快推进经贸制度安排,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大豆和其他农产品贸易合作。
此后的7月25日,中国海关总署连发两条公告,允许俄罗斯全境大豆进口,并增加俄罗斯库尔干州小麦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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