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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无前例”!最严格的兽药专项监督检查开展,打击兽药违规违法行为绝不留情!

     南宁农业  2018-11-15 22:41:35
【导读】近日,南宁市农业委员会组织开展兽药追溯、兽用生物制品经营和现场核查专项监督检查活动,对全市辖区内所有的12家兽药生产企业、59家兽用生物制品经营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并对全市三分之一的普通兽药经营企业进行抽查。此次专项活动,...

近日,南宁市农业委员会组织开展兽药追溯、兽用生物制品经营和现场核查专项监督检查活动,对全市辖区内所有的12家兽药生产企业、59家兽用生物制品经营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并对全市三分之一的普通兽药经营企业进行抽查。此次专项活动,重点检查兽药追溯实施情况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申报现场核查情况,并对14家企业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处罚金额总计达163962.70元,为历年专项监督检查处罚金额之最。这是南宁市对兽药企业实行了最严格的监管和最严厉的处罚,同时表明了南宁市农业部门出重拳整顿兽药违法行为净化兽药市场的决心。

这次堪称“史无前例”最严格的兽药专项监督检查的内容有:

兽药追溯实施情况

1、兽药生产企业是否在国家兽药产品追溯系统(以下简称“追溯系统”)注册;

2、2018年1月1日以来,兽药生产企业生产的所有兽药产品是否赋“兽药产品电子标识(二维码)”;

3、2018年1月1日以来,兽药生产企业生产的所有兽药产品是否上传入库/出库信息至追溯系统;

4、兽药生产企业是否建立相应兽药产品追溯管理制度并按制度执行,如实记录入库/出库信息;

5、兽药经营企业销售、养殖场使用的生产日期在2018年1月1日后的兽药产品是否有二维码,并随机抽取10个品种在追溯系统查询相关产品信息。检查活动结束后,填写兽药二维码追溯实施情况汇总表。

兽用生物制品GSP实施情况

1、《兽药经营许可证》及附件是否在有效期内、附件过期的是否停止经营,经营范围是否超出附件载明范围;

2、经营场所及仓库是否与许可证载明一致,条件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3、企业是否严格执行GSP质量管理制度,相关记录是否完整,并在自治区兽药GSP追溯系统录入并上传数据。检查活动结束后,填写兽用生物制品GSP实施情况汇总表。

不要怪农业君没告诉你哈,“挨野”的兽药经营企业和养殖场后果很严重!

一、检查中发现兽药生产企业未落实兽药追溯制度的,市农业委将依法要求有关兽药生产企业限期整改,要求兽药生产企业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兽药产品赋码、扫码,及时、准确采集、上传兽药产品入库/出库信息,并做好相关记录,进一步完善兽药产品追溯管理制度。

二、检查中发现兽药经营企业未配备相关信息采集上传设备、建立兽药追溯制度、上网注册、录入及上传数据的,企业要进行限期整改,在规定时限内配备相关设备、建立兽药追溯制度、上网注册并录入及上传数据;发现经营二维码信息不齐全兽药产品的企业需进行下架处理并接受南宁市农业委调查,待调查核实、二维码信息齐全后方能销售;发现经营无二维码兽药产品的企业,南宁市农业委将依据新修订的《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按《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二款对企业进行处罚。

三、发现兽用生物制品经营企业超时限超范围经营的,企业将被责令立即停止销售,必要时进行立案查处;发现经营场所及仓库发生重大变更未备案,未严格执行GSP质量管理制度、相关记录不完整的,相关企业限期整改完成后方可继续经营。

四、发现养殖场使用二维码信息不齐全或无二维码兽药产品的,市农业委将责令养殖场停止使用、进行退货处理,同时对该兽药产品的源头进行溯源查处。

五、对检查中发现的涉嫌违法的行为,市农业委将进行调查取证工作,收集有关证据和材料;发现违法违规产品,市农业委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对违法行为和产品依法处理,必要时抽样送交自治区兽药监察所检验。

下一步南宁市将切实按照农业农村部和自治区部署,认真落实兽药“检打联动”制度,扎实推进假劣兽药查处工作,持续保持对兽药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维护兽药市场秩序,保障兽药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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