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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关于综合治理兽用抗菌药和振兴中兽药产业的建议答复

     中国动物保健  2018-09-13 21:52:58
【导读】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振兴中兽药产业保障绿色农产品有效供给的第2075号建议,农业农村部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现答复如下。 正如提到的,当前兽药残留超标、细菌耐药性等问题已经成为全球关注焦点...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振兴中兽药产业保障绿色农产品有效供给的第2075号建议,农业农村部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现答复如下。

正如提到的,当前兽药残留超标、细菌耐药性等问题已经成为全球关注焦点。针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兽药残留和耐药性问题,农业农村部高度重视,紧紧扭住兽用抗菌药这个“牛鼻子”,坚持“产管”结合、疏堵结合,持续推进兽用抗菌药综合治理工作,激活中兽医药产业发展活力,努力维护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

关于实施兽用抗菌药综合治理

坚决淘汰存在安全隐患兽药品种

严把兽用抗菌药准入关,批准作为兽药使用的抗菌药,在上市前均要经过严格评价和严格审查,并确立了兽用抗菌药“四不批”审批原则,即不批准人用重要抗菌药、用于促生长的抗菌药、易蓄积残留超标和易产生交叉耐药性的抗菌药作为兽药生产使用。持续加强已批准兽药的风险评估和安全再评价,坚决淘汰安全隐患兽药品种,重点对已批准使用的人兽共用抗菌药和药物饲料添加剂实施风险评估。2015年至今,农业农村部共禁止了洛美沙星等8种兽药用于食品动物,禁止硫酸黏菌素预混剂用于动物促生长。

启动实施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

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业绿色发展的总体要求,组织开展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2018年4月20日制定印发《关于开展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医〔2018〕13号),公布了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试点工作方案(2018—2021年)。5月10日,印发《关于公布2018年全国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试点养殖场名单的通知》(农办医〔2018〕19号),公布了首批100家参与试点的养殖场名单。5月19日,在第十六届(2018)中国畜牧业博览会暨2018中国国际畜牧业博览会上,正式宣布启动实施全国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鼓励支持养殖企业推动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逐步实现全国范围内的兽用抗菌药使用“零增长”。

持续实施兽用抗菌药专项整治行动

近年来,深入组织开展“兽用抗菌药综合治理”5年行动,与国务院食安办等5部门持续推进畜禽水产品抗生素、兽药残留超标治理专项整治行动。2017年,各地兽医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32万余人次,查处违法案件4200余件,吊销兽药生产许可证8个,吊销兽药经营许可证160个,取缔无证经营单位182个,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0个,罚没款2116余万元。推动网络兽药打假,依法查处多起利用淘宝网等网络平台违法经营兽药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7人,涉案金额1176余万元。

稳步推进兽药产品追溯监管

为提高监管效率,近年来农业农村部实施兽药智慧监管,全力推进兽药二维码追溯系统建设,持续完善国家兽药基础数据平台,实现兽药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在2017年实现兽药生产企业、兽药产品二维码“两个全覆盖”的基础上,2018年积极推动兽药经营企业入网全覆盖,目前经营企业入网注册率达到98.11%。同时,升级改版了国家兽药基础数据库和“国家兽药综合查询”APP,向社会公众提供了及时、全面、准确的兽药监管信息,进一步提高了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充分吸纳建议,加大养殖企业开展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的支持力度,带动各类养殖主体科学使用、减量使用兽用抗菌药;积极探索兽用抗菌药替代产品和替代技术,以中兽药等安全、高效、低残留的产品为重点,引导养殖者替代抗菌药使用。

关于激发中兽药产业发展活力

支持中药材等农业特色产业发展

近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积极推动特殊农产品优势区建设,支持地方打造一批特色农产品生产优势区和产业发展集聚区。2017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了《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规划纲要》,明确了国家、省级特优区架构,提出到2020年创建并认定300个左右国家级特优区,重点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加工基地和仓储物流基地。其中,国家级特优区聚集特色粮经作物、特色园艺产品等5大类29个品种。代表们关注的道地药材等都包括在29个品种之中,对于关注的栀子产业,地方可以根据实际,研究将其纳入省级特优区创建。目前,已经组织地方积极申报特优区创建,根据评审结果,确定了第一批62个国家级特优区。

同时,为加快道地药材基地建设,农业农村部正会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单位编制《全国道地药材生产基地建设规划(2018—2025年)》,优化道地药材生产布局,建设一批设施标准、管理规范、特色鲜明的道地药材生产基地。

加强中药材产业技术支撑

2017年,农业农村部组织开展“十三五”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工作,新增了中药材产业技术体系,并设立了相应的中药材产业技术研发中心,聘请了首席科学家1名,遗传改良岗位科学家8名,栽培与土壤肥料岗位科学家6名,有害生物防治岗位科学家3名,全程机械化岗位科学家1名,加工与质量安全岗位科学家4名,产业经济岗位科学家1名,设立综合试验站27个并聘请站长27名。中央财政每年投入3060万元,长期支持专家在中药材品种选育、栽培和有害生物防治、加工和产业发展等方面开展研究,全程为中药材产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支持中兽药企业科研投入

近年来,财政部在积极支持各类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设立了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综合运用设立创业投资子基金、银行贷款风险补偿等方式,支持科技成果转化;支持企业承担国家科技计划任务,2016-2017年实施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中,企业承担了533个项目,占立项项目的23%;引导地方政府支持企业技术创新,调整了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机制,鼓励地方综合采用后补助、以奖代补等多种方式,支持地方专业性创新平台和技术创新创业服务机构建设以及成果转化项目示范。按照公共财政原则和符合WTO规则的要求,对于企业技术创新主要给予普惠性和引导性支持。中兽药企业可以根据上述政策立项和开展工作。

加强中兽医药人才培养工作

教育部积极支持有关高校主动适应行业发展需要,大力培养中兽医药专门人才。目前,全国有44家单位具有兽医硕士学位授予权,2017年招生1800人,有16家单位有兽医博士学位授予权,2017年招生160人。有关学位授予单位可根据相关规定,在相关学科下自主设置“中兽医(药)学”或“临床中兽医”为二级学科,开展中兽医药学人才培养工作。

推动中兽药注册制度改革

农业农村部一直高度重视中兽药产业发展,建立符合中兽药特点的注册制度。鼓励并支持对疗效确切的传统中兽药进行“二次开发”,简化源自经典名方复方制剂的审批。组织开展《兽药注册办法》及中兽药注册技术资料要求(原农业部公告第442号)修订工作,力争年底前发布实施。组织研究中兽药产业发展指导意见,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支持中兽药新产品研发。鼓励中兽药应用现代中药生产新技术、新工艺提高中兽药质量控制技术。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充分吸纳建议,改革创新管理措施,加快研究制定中兽药产业发展指导意见,推动中兽药产业健康发展。继续推动建立适宜不同品种、不同区域的中药材绿色栽培制度;集成优质高效、资源节约、生态环保的绿色生产技术模式;推广病虫绿色防控、有机肥替代化肥、水肥一体化等绿色生产技术;推进道地药材全程标准化生产。加快中药材专用农药登记,提高中药材质量安全水平。继续鼓励企业组建研发实验室,提高企业研发创新能力;推进高校、科研单位、规模企业开展兽用中药联合攻关,提升兽用中药产品的科技含量和市场竞争力。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农业农村部继续支持和推进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的创建。财政部将继续支持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教育部将进一步要求相关高校在动物医学、动物药学专业课程计划中安排中兽医学(药)相关课程,加强学生中兽医药知识和能力的培养,为学生毕业后从事中兽医药相关工作打下基础。

感谢对中兽药产业发展和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对农业农村部工作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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