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及农业部2018年2号公告精神,确保我县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从5月17日起在盐井镇开展为期一周的生猪防疫专项整治活动。
5月17日,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由县畜牧局周荣副局长带队,在当地公安部门配合下,对盐井镇金马居委会生猪交易市场经营不规范行为开展整顿,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经仔细查证验物,发现两车湖北入境的34头生猪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经调查,两个货主涉嫌经营未附检疫证明,涉案货值约3.5万元。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立案并迅速展开调查,具体案情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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