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评价认为喹乙醇、氨苯胂酸、洛克沙胂等3种兽药的原料药及各种制剂可能对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安全存在风险隐患。
近日,正式发布公告,自2018年5月1日起,停止生产喹乙醇、氨苯胂酸、洛克沙胂等3种兽药的原料药及各种制剂,相关企业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同时注销。
2018年4月30日前生产的产品,可在2019年4月30日前流通使用。
自2019年5月1日起,停止经营、使用喹乙醇、氨苯胂酸、洛克沙胂等3种兽药的原料药及各种制剂。
“喹乙醇”因存在被养殖户不合理使用的情况,在2017年“3·15晚会”被曝光,是“速肥肽”的主要原料。据悉,如果长期使用喹乙醇,其会蓄积在动物体内,诱变细胞染色体畸形,此外还会造成耐药性,给人类身体健康带来潜在危害。
我国2005年版《兽药典》以及《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对喹乙醇的使用有明确规定,即喹乙醇适用于猪促生长,禁用于禽、禁用于体重超过35kg的猪、休药期35天。报道中,獭兔养殖场做法是违规的。
关于氨苯胂酸和洛克沙胂这两种有机砷制剂,《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也有明确规定,适用于猪、鸡促生长,蛋鸡产蛋期禁用休药期5天。
农业部兽医局负责人解读《全国遏制动物源细菌耐药行动计划(2017-2020年)》时回答了“农业部出台《行动计划》主要基于哪些方面的考虑?”、“如何实施促生长用抗菌药物逐步退出?”、“如何推动兽用抗菌药物的规范使用?”等相关问题。停止在食品动物中使用喹乙醇、氨苯胂酸、洛克沙胂等3种兽药有利于更好地落实《全国遏制动物源细菌耐药行动计划》。促生长抗菌药物的退出,有助于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安全,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另外,《全国遏制动物源细菌耐药行动计划(2017-2020年)》行动目标中,兽用抗菌药的规范使用、减量化使用、结构调整、监测体系完善及提升养殖环节科学用药水平都是当前行业关注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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