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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峰县开展兽药经营专项整治行动

     娄底新闻网  2017-06-27 16:45:00
【导读】娄底新闻网讯(通讯员 向双庚)为进一步规范双峰县兽药经营行为,落实兽药经营GSP管理制度,加强对兽药经营企业违规行为的整改,严厉打击经营禁用药、人用药、假劣兽药和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近日,针对兽药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双峰县畜...

娄底新闻网讯(通讯员 向双庚)为进一步规范双峰县兽药经营行为,落实兽药经营GSP管理制度,加强对兽药经营企业违规行为的整改,严厉打击经营禁用药、人用药、假劣兽药和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近日,针对兽药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双峰县畜牧水产局制定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加强了组织领导和兽药监管执法人员的培训。双峰县畜牧水产局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一方面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治工作目标任务,落实了整治工作责任,建立监管责任人包片包企机制,实行网格化监督管理。保障专项整治工作经费和交通车辆,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如期完成。另一方面组织开展兽药监管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兽药监管和行政执法能力水平:一是要加强兽药法律法规、兽药GSP认证规程、假劣兽药识辨等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监管人员监管能力水平。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培训,强化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责任意识,坚持文明执法、公正执法,杜绝执法违法、粗暴执法、执法扰民等行为,全面提高兽药监管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明确了整治行动的工作目标。明确从6月到9月,通过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整治,全县兽药GSP制度基本落实到位,经营秩序明显好转,制售假劣兽药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兽药标准化示范门店比例达50%以上,审批许可发证合格率达100%,经营企业质量安全意识、主体责任意识、遵法守法意识全面提升,不发生兽药质量安全和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制定了整治行动的具体措施。1、开展宣传发动。组织县乡两级监管执法人员开展多种形式多种途径的宣传,印发宣传手册和告知书,进企入店面对面宣传讲解,做到宣传形式多样,宣传内容丰富,既要宣讲法律法规,又要结合身边人身边事和辖区内案例现身说法。把执法检查查处的假劣兽药公开集中销毁,在集中销毁时,组织兽药经营企业负责人现场观看,接受教育,邀请媒体记者参与,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知晓率。2、举办专业培训。全县在6月份举办一期兽药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培训班,培训教材要规范,授课老师要专业,培训内容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兽药(包括兽用疫苗)管理的法律法规、GSP管理制度、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规定、农业部禁限用药公告、农业部近期公布的假兽药名录,识假辨假以及规范购销台账、兽药产品电子追溯码(二维码)标识制度等相关内容,培训结束后组织统一考试,考试成绩作为审批许可发证的必要条件。3、开展全面检查。对辖区内兽药饲料经营企业进行一次地毯式排查,按照《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GSP管理制度相关规定要求逐条逐项全面检查,对经营过程中存在的违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规定整改期限,出具书面整改意见书,并将企业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时间段告诉企业,限期整改到位。对整改期满后仍未整改到位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4、整改违规问题。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开展全面整改,整改内容包括:经营硬件设施不达标的,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管理不到位的,兽用生物制品冷链体系不完善的,索票索证制度不规范不完善的,兽药产品电子追溯码(二维码)标识制度落实不到位的,超范围经营的,过期变质兽药不及时按规定处理的等等。对经营企业中存在的问题要逐企逐店发出整改通知,限期整改,整改期满后,再“回头看”,对仍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企业,依法依规查处。5、依法严厉查处。对检查中发现有经营禁限用药、人用药、假劣兽药、无证经营兽药和无证经营兽用生物制品等违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立案查处。对一年内2次或2次以上被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从重处罚,并按照2016年娄底市畜牧水产局印发的《娄底市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黑名单”管理办法》将该企业纳入“黑名单”管理,在媒体上曝光,并纳入失信企业名录。

目前,这些工作正在有条不紊推进之中。(编辑/邓仕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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