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在“两节”、“两会”临近之际,遵义市根据孙志刚省长在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作出的“迅速开展全面彻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抓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按照《农业部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第十二批假兽药查处活动的通知》(农医发〔2016〕58号)、《省农委关于加强畜牧兽药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黔农办发〔2016〕400号)、《关于做好2017年“两会”和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遵市农办发〔2016〕133号)及《关于下达2017年第一季度兽药质量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黔药饲字〔2016〕63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净化我市兽药经营及使用环节的产品质量安全,2017年1月5日至11日市兽药饲料监测站和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联合开展兽药监督执法抽样。
检查组李骥泽、张静、赵赞伟等同志在监测站站长赵福葳同志和市农委农业综合执法支队畜牧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冯胜荣的带领下分别对余庆、湄潭、凤冈三县部分兽药经营市场进行了督查和抽检。检查组通过对经营单位的所经营的兽药产品质量的可追溯性、兽药外包装的合法性、兽药保存条件和经营行政许可进行了认真的检查。
此次督查抽样,检查组完成了第一季度兽药质量监督抽检样品22批。并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一是要求县级主管部门要加大兽药经营企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加大综合执法力度,提升从业者的法律法规知晓率、提升相关法律法规的威慑力及部门形象;
二是要运用法律手段促使从业人员建立健全经营、使用、销售及监管台账,确保产品质量及责任均可追溯;
三是要在职责范围内对辖区内的所有可能涉及兽药经营的企业进行拉网式检查,确保不留死角,保障合法经营者的利益和畜牧业投入品的质量安全。
四是对存在无证经营兽药、经营假兽药(过期药)等违法行为的县下达了案件督办通知书,要求县农牧局依法查处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案件查办情况报市农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