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63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决定》(总局令第165号)的规定和《国家认监委关于印发<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释义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管理要求>的通知》(国认实〔2016〕33号)的要求,黑龙江省兽药饲料监察所于今年4月份启动了的对质量体系文件的修订工作。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管理要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新版质量体系文件版本为第7版,以原第6版质量体系文件为基础,结合国家有关要求及单位的工作实际进行了修订。省药监所第7版质量体系文件侧重于实用性、指导性和可行性,共四个层级7本文件,分别是质量手册(一级文件,1本)、程序文件(二级文件,1本)、作业指导书(三级文件,1本)、各种记录(四级文件,4本)。省药监所第7版质量体系文件重新划分了质量手册的整体结构,突出了其纲领性文件的地位;整合了相近的程序文件,细化了工作流程,新增了服务客户程序、保证公正性和诚信行程序等程序文件;调整充实了部分管理制度,增加了检验检测专用章管理制度,增加部分仪器设备的操作、期间核查和维护保养规程;修改完善了各种记录,增强了适用性。
近日,省药监所第7版质量体系文件修订工作已经完成,并经干部职工讨论、所长批准后于2016年11月15日起正式发布实施。
新版质量体系文件的实施既是省药监所落实国家有关要求的具体行动,又是强化内部质量管理,落实该所质量管理提升年活动的具体措施。新版质量体系文件的实施对于该所进一步规范工作行为、提升工作质量、优化发展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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