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牧·中国禽病网讯,兽用生物制品指应用微生物学、寄生虫学、免疫学、遗传学和生物化学的理论和方法制成的菌苗、疫苗、虫苗、类毒素、诊断制剂和抗血清等制品。用于预防、治疗、诊断畜禽等动物特定传染病或其他有关的疾病。使用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药瓶上必须有完整的标签。 标签上有厂名、批准文号、生产日期、失效日期、使用方法、剂量、稀释倍数,已稀释的药品当天必须用完,未用完的应当废弃。用过的空瓶不得乱扔,要深埋处理或消毒后另用。注苗后3至5日内,要勤观察,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二、菌苗的保存。 死菌苗、血清、诊断液等要求在2℃至15℃的温度条件下保存和运输,避免冻结。活菌苗和弱毒疫苗在保存和运输中温度不能超过10℃。 三、严格使用方法。 要严格按产品的说明书使用,不得擅自增加或减少剂量。临用时要检查药瓶是否完整,药瓶破损或药液变质均不得使用。畜禽场(户)发生传染病时,应在
兽医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治疗或紧急预防注射,其它畜禽不得注射同病疫(菌)苗,免得潜伏期引起大批发病。 四、提高防疫注射密度和质量。 有些已被污染的畜禽场虽然年年防疫注射,但却年年发病。其主要原因是: 1、注射密度低,漏防的不补防仍会被感染。 2、防疫质量差,疫苗剂量不准确,术部不消毒。 3、疫苗失效,免疫过期。 4、接种疫苗时,使用影响蛋白质合成和抗体产生的地塞米松等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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