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牧·中国禽病网讯,近几年,兽药残留事件、“瘦肉精”事件、食品中毒事件不断发生,严重危害消费者健康。兽药残留的产生原因是多方面的,在养殖过程中,由于兽药等投入品的不合理使用,再加上工业和生活“三废”污染,造成畜产品药物残留及有害物质超标。在加工过程中,由于一些经营者违法违规使用禁用品,致使有的产品中含有毒有害物质。而只有从动物性食品源头上杜绝兽药残留,才是解决残留问题的最根本方法。要从养殖场、屠宰加工、储藏、运输,直到餐桌的每一个环节,进行动物食品安全的控制与把关,消费者才能得到最安全的食品。 肉鸡 允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规范》、《兽药质量标准》和《进口兽药质量标准》中收载的营养类、矿物类和维生素类药。 兽药原料药不得直接加入饲料中使用,必须制成预混剂后方可添加到饲料中。 使用抗球虫药应以轮换或穿梭方式使用,以免产生抗药性。 限制使用某些人畜共用药,主要是青霉素类和喹诺酮类的一些药物。例如注射用青霉素钾、氨苄青霉素、诺氟沙星等。 禁止使用影响动物生殖的激素类或其他具有激素作用的物质及催眠镇静类药物。例如苯甲酸雌二醇、安定等。 肉鸡在饲养过程中预防和治疗疾病,必须在
兽医指导下使用抗菌药和抗寄生虫药。应严格遵守规定的作用与用途、给药途径、使用剂量、疗程和休药期。 使用饲料药物添加剂和治疗药物时应注意配伍禁忌。例如:莫能菌素钠预混剂主要用于鸡球虫病,使用时禁止与泰妙菌素、竹桃霉素并用,搅拌配料时禁止与人的皮肤、眼睛接触,休药期5天。盐霉素钠预混剂主要用于鸡球虫病和促进畜禽生长,使用时禁止与泰妙菌素、竹桃霉素并用。 肉鸡养殖场(户)使用的兽药(含饲料药物添加剂),应首选已取得(兽药GMP合格证)企业(车间)生产的产品。 在使用中药散剂时要注意看说明书上的主要成分,禁止使用含有喹乙醇的中药。禁止使用呋喃唑酮。 蛋鸡 对饲养环境、禽舍和器具进行消毒时,不能使用酚类消毒剂,如苯酚、煤酚、间苯二酚。产蛋期禁用酚类、醛类消毒剂。 在
兽医指导下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规范》、《兽药质量标准》和《进口兽药质量标准》的常量、微量元素补充药、营养药、电解质补充药、维生素类药和助消化药。 治疗药物须凭兽医处方购买,在兽医指导下使用,如甲磺酸达氟沙星溶液、硫氰酸红霉素可溶性粉等兽药。 使用抗球虫药应以轮换或穿梭方式使用,以免产生抗药性。 产蛋期允许在兽医指导下使用治疗药物,但治疗期间所产鸡蛋不得供人类食用。 禁止在整个产蛋期鸡
饲料中添加药物
饲料添加剂。禁止在饲料中长期添加药物。禁止使用激素类或其他有激素作用的物质及催眠镇静类药物。 使用恩诺沙星可溶性粉治疗细菌性疾病和支原体感染时,避免与四环素、大环内酯类(如红霉素)抗生素合用;避免与含铁、镁、铝药物同服。禁止使用呋喃唑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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