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牧·中国禽病网讯,药物因具有不同的理化性质和药理性质,在配合不当时易出现沉淀、结块、变色,从而引起失效或产生毒性,
兽医人员在临床治疗时必须注意这些配伍禁忌。主要有如下三类: 物理性禁忌药物配合时产生形态方面的改变,如分离、析出、潮解、溶化等变化,导致药效降低。如抗生素类药不能与吸附类药同用,否则前者易被后者吸附而降低疗效。 化学性禁忌主要是酸性与碱性两类药物相遇时发生化学反应而产生沉淀、变色、产气、爆炸、液化等,轻则降低药效,重则产生毒害作用。如磺胺类药物易与许多抗生素类药物、葡萄糖生理盐水以及镇静退热类药物发生沉淀析出;盐酸四环素遇碳酸氢钠溶液时析出四环素沉淀;又如氯霉素遇碱性药物如人工盐等则被破坏而失效,而遇酸性药物则发生沉淀(在肌肉中吸收不良,静注时则栓塞血管);常用的酸性药物有青霉素、链霉素、葡萄糖酸钙、盐酸普鲁卡因等均不宜与碱性药物配伍。 疗效性禁忌一些药物在配合使用时可产生拮抗作用(抵消药效)或协同作用(导致药害)。如强心苷类与钙剂不能同用,拟碱药与抗胆碱药、磺胺类与普鲁卡因、氯霉素与卡那霉素等不能配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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