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牧·中国禽病网讯,农业部有关负责人强调,禁止人用药品用于养殖业生产,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激素类药品和国务院
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禁用药品,禁止销售含有违禁药物或者兽药残留量超过标准的食用动物产品。农业部同时要求各地畜牧
兽医部门要切实按照《兽药管理条例》规定,强化养殖环节兽药使用监管,严厉打击超剂量、超范围使用兽药、不执行休药期制度的行为,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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