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牧·中国禽病网讯,家畜妊娠后应注意药物的禁忌,因为某些药物具有坠胎的副作用,根据药物对于孕畜胎儿损害程度的不同,一般可分为禁用和慎用两类。禁用的大都是药性猛烈、毒性较强的药物,如巴豆、牵牛、三棱、莪术、大戟、斑螫、商陆、麝香、水蛭、虻虫等;慎用的包扩活血、祛瘀、破气行滞以及辛热、滑利的药物,如附子、肉桂、干姜,大黄、枳实、桃仁、红花、半夏、冬葵子等。 凡禁用的药物,最好不要用。慎用的药物,则应根据孕畜的体质和疾病的具体情况,斟酌使用,但无特殊必要时,应尽量避免,以防发生事故。 妊娠禁忌歌 芫斑水蛭及虻虫,乌头附子及天雄; 野葛水银并巴豆,牛膝薏苡与蜈蚣; 三棱代赭芫花麝,大戟蛇蜕黄雌雄; 牙硝芒硝牡丹桂,槐花牵牛皂角同; 半夏南星并通草,瞿麦干姜桃仁通; 卤砂干漆蟹脚爪,地胆茅根都不中。 注:芫为芫蜻,又叫青娘子;斑为斑螫、野葛即钩吻。麝为麝香、雌雄指雌黄和雄黄,牡丹指牡丹皮,桂指肉桂,半夏制过者不忌,南星胆制、陈主者不忌,通指木通,地胆是斑螫的一种,生石隙中者称地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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