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牧·中国禽病网讯,养殖户一般都存放一些常用兽药。但若兽药存放不当,如久放、高温、混放、受潮等原因都有可能造成兽药药效降低、失效,甚至对畜禽造成致命的伤害。 1、在空气中易变质的兽药如:遇光分解(双氧水、碘酊、来苏儿、二氯异氰脲酸钠等)、易吸潮(灭菌抗生素粉针、敌百虫、漂白粉等)、易风化的药品,应遮光、密闭、在阴凉处保存。 2、受热易挥发、变质的药品,需在3到10℃下冷藏保存。疫苗的保存:一般冻干苗保存于15℃以下,灭活苗保存于2—15℃以内。 3、易燃、易爆、有腐蚀性和毒害性的药品应单独保存,不可与内服药同放混存;高锰酸钾不可与粉末类药、活性炭、腐植酸钠、甘油等药品放在一起,以免爆炸。 4、化学性质相反的药品应分开存放,如酸类与碱类、氧化剂与还原剂。 5、具有特殊性的药品应单独存放。 6、有效期的药品,应先进先出,做好专门明显的日期标签,以防失效。 7、专供外用的药品应与内服药分开存放,杀虫、杀鼠、以及消毒药应与内服药分开存放。 8、名称易混淆的,应分别存放,以防差错。 9、冬季注意对某些药物的保温,如甲醛、水针等,以防受冻而析出结晶或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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