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药物连续使用48-72h后,感染性疾病的临床症状未见改善,应考虑为抗菌药物治疗无效。其可能原因为:
1、 临床和病原学诊断错误,致使药物错误,如发热为非细菌性感染引起,而误用抗生素。
2、 给药途径或方法、配伍、剂量、疗程不当,致使药物不能达到感染部位,且不能维持有效的局部或全身抗菌浓度。
3、 病原体迅速耐药。
4、 为混合感染或深部隐匿脓肿。
因此,为避免治疗失败,应严格遵循抗菌药物合理用药的基本原则,正确使用抗菌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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