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广泛宣传政策。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墙报、标语等多种形式,宣传生猪保险政策,引导和鼓励养猪农户在自愿积极参保。
二是加强工作协作。与县区政府、保险公司建立沟通联系机制,研究和解决好存在的问题,有效推进生猪政策性保险顺利开展。同时,乡镇畜牧兽医站要积极配合做好生猪保险工作,协助保险公司做好生猪参保前的鉴定、耳标查验,参保后查勘、定损、理赔等工作,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强化对全市生猪政策性保险的无害化处理情况进行督导和检查,严格按照无害化处理的技术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对达不到技术要求的不予勘验和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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