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全国政协委员、新希望集团董事长刘永好接受记者采访。中国经济网记者王惠绵/摄
“建议对 生猪 屠宰企业因增值税进项税倒挂而被要求增加的、实际不应由企业承担的税收负担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实行扣除。”全国政协委员、新希望集团董事长刘永好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做出如上表示。
随着中央惠农政策的不断实施,农村畜牧业规模化、产业链化的发展已形成趋势,肉类加工企业也快速的发展,对振兴我国 养殖 业的发展和农民的增收起到积极作用。肉类屠宰是畜牧产业链的重要环节,但现行的肉类屠宰产业购销环节的税收征管政策却出现了一些不足,导致生猪屠宰企业增值税进项税额留抵长期出现“倒挂”。
对此,刘永好提出两点建议:
一是生猪屠宰企业负有保障民生、平抑物价的重要社会责任,社会功能远大于经济功能。因此,通过单方面提高销售价格、提升销售毛利率来降低留抵额是不现实的。建议对生猪屠宰企业因增值税进项税倒挂而被要求增加的、实际不应由企业承担的税收负担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实行扣除。平衡好企业合理利益与现行税制之间的矛盾。
若建议1难以实现,则可采用第2条建议,如下:
二是增值税进项税长期倒挂不符合税法体制的要求,但生猪屠宰加工企业目前的增值税倒挂是由行业客观规律所造成,过程中并未有任何违反现行税制要求的主观意图和行为,因此,建议税务机关根据生猪屠宰行业的特殊性,承认其增值税倒挂的现状,并积极组织专家队伍进行调研、搓商,寻求更加彻底和完善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