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猪 网消息:近年来,出于环保和工商业建设等需要,在广东省惠州市、增城市等珠三角地区,限制甚至驱赶养猪场(户)的行动此起彼伏。显然,铁腕式的整治,易引发 基层矛盾,最近此类投诉明显增多。因此,在搭建政府与养殖场(户)对话平台的同时,考虑历史遗留问题,在有关法律法规的框架下,制定合理的补偿方案,为疏 解问题的关键。
2008年,广东省环保厅曾针对全省800多家规模猪场进行了一次专项执法检查,仅有23%的规模猪场办理了排污许可证。这意味着77%的规模 猪场都是法律意义上的非法猪场。一旦地方政府征地或严格执行环保政策,那些“非法猪场”将面临强制拆除的生死劫。法律不保护“非法建筑物”,成为地方政府 “零补偿”强拆猪场最有力的理由。
当然,在整治养殖污染问题上,地方政府并非一味强拆猪场了事。无论是政府财政还是养殖户都投入巨资兴建粪污处理系统,目的是减少养殖污染,达标排放。
不少地方政府对养猪业的政策没有持续性,博罗县扩大禁养区涉及猪场近千家,其中不少“东亚家畜废物管理项目”猪场亦在被拆迁之列。巨额环保资金 投入面临打水漂。在惠州市惠城区和仲恺区内,多家曾是地处非禁养区,并获得中央财政80万元、50万元、30万元、15万元不等支持的 生猪 规模化标准化改 造项目猪场已在整治畜禽养殖污染风暴中被政府强拆。
补偿条款应该具体落实到位。在养殖场拆迁补偿问题上,无论广东省相关政策还是国家政策,都明确指出,对确实需要搬迁的养殖场进行合理补偿,并非 只针对法律层面上证件齐全的合法猪场。其中今年7月,国务院法制办公布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二十五条规定,“确需关闭或者搬迁现有 畜禽养殖场所,致使畜禽养殖者遭受经济损失的,由地方人民政府予以补偿。”
东莞市作为最早一批整治养殖场的城市,配套了适当补偿经费,化解了搬迁过程中的矛盾。据了解,2005年,东莞市在清理 生猪 养殖场方案中制定了 具体的补偿项目和标准,补偿经费按照市、镇4∶6的比例分摊,共支出3.8亿元财政资金,其中市财政支出超过1.5亿元,镇区财政支出超过2.3亿元。
广州市番禺区和白云区,也适当配套了补偿经费,但区财政无补偿,关闭时是否补偿以及补偿标准由各镇(街)自行决定。番禺区一些镇(街)的做法 是,生猪在限期内搬迁,搬迁生猪无补偿,住舍拆除补偿为每平方米10元~15元,超过期限继续养猪的实施强拆无补偿。白云区的做法与番禺区类似。据了解, 番禺区补偿经费超过3000万元,白云区超过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