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五十年来,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我国科学工作者用现代的科技不断研制出一些中兽药新产品和新制剂。例如,浙江大学胡松华等研制的人参皂甙免疫佐剂;南京农业大学胡元亮等研制的2个中药成分复方对新城疫苗和兔瘟疫苗的免疫增强剂;吉林大学韦旭斌等研制的中药增茸灵等。
一、前景
我国中兽药的作用在当前国际消费市场日益重视绿色、天然、安全食品的形势下,受到特别的青睐。目前,畜禽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已经成为世界各国关注的焦点。纵观近年来国内外所发生的畜禽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新的致病微生物引起食物中毒,畜牧养殖业中滥用兽药、抗生素、激素类物质和副作用,以及近年来在欧洲发生的疯牛病、口蹄疫、二恶英、除草醚、甲孕酮污染饲料事件等都是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的代表性问题,造成重大影响,并引起全球关注。
由于科学知识的缺乏和经济利益的驱使,畜牧业中滥用兽药和超标使用兽药的现象普通存在。有数据表明,世界上抗生素总产量的一半左右用于人类临床治疗、另一半用于畜牧养殖业。就养殖业而言,饲料中长期添加抗生素通过在产品中的残留威胁着人类的健康。首先,通过排泄物对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其次,长期或超标、滥用兽药尤其是抗生素及激素作为饲料添加剂,其危害不仅降低动物的产品品质,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而且危害人体健康,影响生命安全。动物产品中药物残留引起的危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三致”(即致癌、致畸形、致突变)作用、急性中毒、过敏反应、耐药性、促性早熟、污染环境等。
抗生素的大量使用对畜禽健康也构成直接威胁。由于耐药性的产生和药物治疗效果的下降,像大肠杆菌、葡萄球菌病,现已成为畜禽常见的传染病;另一方面,长期使用抗生素会导致降低畜禽机体免疫力,破坏消化道微生物平衡,导致动物内源性感染和二重感染,造成养殖场细菌性传染病居高不下,危害日趋严重。
现在人们已发现了不少能够同时抵御多种抗生素(如青霉素、氯霉素、链霉素、磺胺类药物、四环素等)的沙门氏菌菌株。因此,世界许多国家的专家呼吁,禁止在动物饲料中使用抗生素。
欧洲在这方面首当其冲,早在1998年,欧盟就已禁止螺旋霉素(Spiramycin)、泰乐菌素(Tylosinpnosphat)、维及尼霉素(Virginiamycin)和锌-杆菌肽(Zink-Bcaitracin)等一系列人畜共用的抗生素被用作饲料添加剂。2002年3月底,欧洲委员会提议“欧盟将全面禁止在饲料中使用促生长类抗生素作为饲料促生长添加剂”,即目前被批准使用而仅存的4种饲料促生长添加剂也必将在2006年1月前逐步退出,这就说明了促生长抗生素将在欧盟寿终正寝。目前,欧盟仍允许下列4种生长素作为饲料添加剂使用:莫能菌素钠(Monensinsodium,适用于肉牛)、盐霉素钠(Salinomycinsodium,适用于乳猪、肉猪)、阿维霉素(Avilamycin,适用于乳猪、肉猪、肉鸡、火鸡)、黄霉素(Flavophospholipol,适用于兔子、蛋鸡、火鸡、肉鸡、乳猪、猪、小牛、肉牛)。
瑞典政府自1986年禁止在供肉食的动物饲料中添加各种抗生素,至今已有15年历史。其通过改善卫生条件达到动物防病目的的“瑞典模式”更是为各国所称道。
日前加拿大科学家呼吁要更加严格控制农牧场对牧畜使用抗生素,以抑制对人类造成危害的耐药性超级病菌。在加拿大联邦卫生部公布的资料中有证据显示,超级病菌的增加与农牧场使用抗生素有关。认为限制使用抗生素可能会提高肉类和家禽业的生产成本,但为了公众的健康和长远利益,限制使用是十分必要的。
另外,在1997年FAO(联合国粮农组织)就要求停止或禁止使用抗生素促生长剂。1998年12月又提议在10年内淘汰抗生素饲料添加剂。目前,联合国FAO/WTO及发达国家对食品中抗生素的限制越来越严,特别规定人用抗生素不得用于动物。日本政府规定,牛、猪、禽肉及鳗、虾体内均不得检出抗生素。欧、美各国对青霉素、链霉素、喹诺酮类、磺胺类等均有极严格药残限制,甚至完全不准使用。
近年来,药物残留是影响动物产品国际贸易的重要因素,为世界各国高度重视。由于一些西方工业发达国家对动物产品中的抗生素要求越来越严,而且在动物源性食品中抗生素残留量的检出已成为世界肉类贸易中重要的技术指标和技术壁垒之一,目前已成为制约我国动物品出口的瓶颈。我国等大部分发展中国家由于发展水平所致,畜禽产品规模化养殖程度不高,饲养管理水平较低、用药量不规范、停药期不足等,药物残留难以达到发达国家的要求,从而使得我国很多畜禽产品被拒绝进入这些国家的市场,甚至一些已经进入国际市场的老牌拳头产品也被迫退出。
目前,我国养殖业所面临的形势是:在国内市场上,伴随小康社会的建设,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生活质量的日益改善,特别是在肉、蛋、奶等动物源性食品的消费上越来越注重安全和质量,限制或完全消除畜产品的药物残留,已不再是外国人的专利;在国际市场,我国的养殖业同样面临着一个全新的挑战。进口国的技术壁垒和严格的限制性条款制约着我国畜禽产品的出口。面对不可逆转的国内外市场需求,我们与其亡羊补牢,莫不如未雨绸缪,积极引导企业与国际标准接轨,改善目前的饲养方式,逐步放弃对饲料药物添加剂的依赖,来逐步提高我国动物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大力发展绿色畜牧业。一方面要求在生产肉、蛋、奶的过程中,在饲料来源、饲料加工配制、饲养管理、饲养环境、疾病防治、屠宰加工等各个环节中,严格按照国内和国际所规定的卫生标准来实施生产,防止产品被污染,防止产品中药物残留超标;另一方面要推广应用绿色饲料添加剂,如饲用酶制剂、饲用微生物制剂、酸化剂、活性多肽、寡聚糖、防霉制剂、松针粉、茶多酚、大蒜素等。大量的研究表明这些绿色饲料添加剂对畜禽、人类无害,具有很好的应用前景。
要大力开发中药饲料添加剂。特别是“非典”过后,全球对我国的传统中药有了重新认识,在国际消费市场日益重视绿色、天然、安全药品和推崇返璞归真的今天,要大力开发中药饲料添加剂。由于天然中草药具有其独特的作用,所以用中草药制剂、中草药添加剂既可防治畜禽疾病,又不违背自然畜牧业的宗旨。
二、疑难
但是,中兽药的使用在国际上尚未被完全认可。在美国,2001年9月1日起,在加州销售的110种中药和中成药产品由于没有明确的标准和详细说明而被强令标明“含毒”。例如,“乌鸡白凤丸”和“毛冬青药丸”由于其含铅量超标(每公斤0.93mg),被要求贴上”敬告标签”。中药在美国市场上“拿到了出生证,却拿不到身份证”。更严重的是,中医和中药都没有进入美国的主流保险市场。85%的美国人有医疗保险。进不了保险领域就等于进不去美国的医疗市场。
因此,国内有人提出了“中药现代化‘的理念。主张把中药中的有效化学成份提练出来,制成单一的针剂、丸剂使用,走“中药西药化”的道路。这一理念受到另一些人的质疑。他们认为,中药与西药是两种不同的医药体系。西药是先研究有效成份,再进行临床试验,而中药则是已经历了上百年甚至上千年的“临床试验”证明有效。中药主张调节生物有机体的平衡,多种成份互补,其基础理论是调理平衡,阴阳互补。而中药西化,必然导致废医留药。最后连中药也不复存在。如黄莲素、麻黄素等植物提取药,已属于西药范畴,不属中药了。
第二个问题是,用中药直接作添加剂时,一般用量都较大,1%以上。虽然有促生长或治疗等作用,但由于其配比量大,相对降低了其它营养成份,特别在仔猪料中,往往使仔猪生长速度不及没有添加中草药的其它组。这也是一个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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