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规定,在储备期内保质保量完成储备任务,每头猪补贴30元;在储备期间实际动用了活体生猪,按实际动用量每头猪再增加储备补贴10元,即每头猪共补贴40元。第一轮生猪储备期限为2009年11月1日至2010年10月31日,储备期一年。
生猪活体储备在发生以下情况时动用:因发生持续性或突发性自然灾害,造成肉品供需严重失衡时;受疾病、疫情传播等突发事件影响,全市范围或局部(县城以上)肉品供应严重紧张,出现脱销、市场价格异常波动时;战争等重大事件发生;紧急对外援助;其他紧急事项。
经批准,滦县宝福现代农牧业有限公司、滦南县京东种猪养殖中心、迁安顺鑫小店种猪繁育有限公司、开平区开平镇半壁店养殖场、唐山市腾龙畜禽养殖有限公司、遵化市绿都养殖中心、玉田县富源养殖有限公司、丰润恒誉养殖有限责任公司8家企业为唐山市生猪活体储备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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