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猪网 ( www.pig66.com )讯: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稳定 生猪 生产促进农民增收的意见》,实施一系列扶持政策以促进生猪生产,帮助农民增收。生猪养殖是广西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2008年,广西生猪养殖业产值达509.6亿元,一跃成为广西第一产业中的最大产业;与此同时,广西农民人均纯收入达3690元,其中从事水产畜牧养殖业经营获得的人均收入就有1108元。
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介绍,今年以来,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 猪肉 消费萎缩,特别是部分国家暴发甲型H1N1流感疫情后,广西生猪价格一度跌破养殖盈亏平衡线,直接影响到农民增收。
广西新出台的《意见》提出,要稳定生猪生产,维护生猪养殖农户的利益,确保广西年初确定的农民收入增长10%的目标实现。
为此,广西即将采取的措施包括:自治区财政从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扶持资金中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加上各市、县安排资金,对生猪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生猪生产、收购、加工、流通等贷款给予贴息;全面落实养殖业用地、用电、用贷等扶持政策,鼓励实行养殖、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采取财政补贴的方式,组织和鼓励产业化经营组织参加展销会、网上交易等活动。
根据国家统计局广西调查总队统计分析,2009年一季度,全区农民人均现金收入为1151元,同比增加30元,仅增长2.6%,增幅排在全国倒数第一位,生猪价格下降是造成广西农民增收缓慢的主要原因。
《关于进一步稳定生猪生产促进农民增收的意见》中明确,2009年广西自治区财政将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针对生猪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生猪生产、收购、加工、流通等方面的贷款给予贴息。同时,各市、县(市、区)财政也将安排一定专项资金。
根据广西自治区政府的安排,今年广西将全面落实养殖业用地、用电、用贷等扶持政策,支持规模猪场和生猪加工企业实行一体化经营,鼓励发展生猪等大宗产品加工业以及建设区域性畜牧产品冷链网络和物流中心。采取财政补贴方式,组织和鼓励产业化经营组织参加展销会、网上交易和产品推介促销活动,促进产销链接。
《关于进一步稳定生猪生产促进农民增收的意见》还明确,今年广西将继续实行每头能繁母猪补助100元政策,其中中央财政支持60元、自治区财政支持32元、县级财政负担8元。同时,继续实行每头能繁母猪保费补贴48元政策,对列入良种补贴的母猪每头补助40元。
《关于进一步稳定生猪生产促进农民增收的意见》同时指出,生猪调出大县要在今年6月底前,将国家安排的2008年度奖励资金全部落实到养猪场(户)。2009年国家确定的生猪调出大县的奖励资金,将安排20%用于购买 仔猪 、饲料和种猪贷款贴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