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扶持政策落到实处。对符合条件的新建种猪场和规模养猪场给予25万至200万元不等的奖励,对参加 生猪 政策性保险的给予补贴,对通过三品审定的认证认定费用给予一次性补助,对获得国家和省级名牌或著名商标的农业企业分别给予50万和10万元的奖励。
二是强化疫病防控。开展春季集中免疫行动,落实强制免疫、隔离消毒等措施。全市已下发各类强制免疫疫苗683.6万毫升。
三是加强监测预报。对生猪生产、销售、防疫和质量安全信息,确定专人负责采集,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发布有关信息,提醒生产者防范市场风险和疫病风险。
四是及时调整生产。指导生猪养殖企业和场户合理安排生产,适时调整养殖规模和结构。引导种猪场调整母猪存栏结构,淘汰低产和高龄母猪,引进优良品种,优化存栏母猪结构和生产性能;适当控制养殖规模,尽量降低损失。
五是加强技术指导。全市各级畜牧部门和养殖龙头企业指派技术人员深入场户和合作农户开展技术指导,调整技术措施,推广安全可靠、合理经济的饲养方案,改善生猪饲养管理,降低饲养成本。
六是推动产销衔接。组织生猪养殖场户与屠宰加工企业、生猪经纪人开展对接,收集汇总屠宰加工企业、生猪经纪人联系方式,通过信息群发、村务公开和村防疫员等多种渠道予以公布,引导鼓励建立长期、稳定的购销合同,增强市场预判和风险抵御能力。
七是扩大对外销售。鼓励支持企业开展三品认证,培育名牌产品和驰名商标,不断增强企业开拓市场和产品竞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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